通川区新村乡封口村2016年中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审计
(2019年20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审计组自2018年9月6日至2019年1月7日,对通川区新村乡封口村2016年中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送达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达州市通川区新村乡封口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封口村委会)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达州市通川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通川区新村乡封口村2016年中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经达州市水务局、达州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通川区2016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达市水务〔2016〕86号)文件批准建设。封口村委会作为业主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实施了该工程,主要完成达州市通川区新村乡封口村机家沟、沙河坝、老井山三个堰塘的内外坡、坝顶等内容。该工程施工单位四川中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2017年1月开工,2017年4月完工,于2017年10月28日通过了区级部门的竣工验收。
(二)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变动情况
该工程预算价为798386元,经财评审查控制价为718547元(通区财评预〔2016〕193号)。合同金额为670000元。
(三)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程序和执行情况
该工程于2017年1月13日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施工单位。
二、审计核实结果
通川区新村乡封口村2016年中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反映的建安工程费用为***8723元,经审计核实为562213元,审减86510元,审减率为13%。主要系部分项目计量、计价不准确造成。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封口村委会在建设过程中派出专人负责该项目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确保了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但上述项目竣工结算编制和审核准确度不高,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需加以改进和完善。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多计工程造价86510元,责令改正,并按审计结果调整工程造价。
通川区新村乡封口村2016年中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反映的建安工程费用为***7823元,经审计核实为562213元,审减86510元,形成送审资料多计工程价款86510元。
以上行为不符合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十一条第二款“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或依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规定。根据审计署、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责令改正,并按审计结果调整工程造价。
五、审计建议
建议封口村委会严格按照“一事一议”相关规定进行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