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脏乱差如何整治
近日,家住索镇的一位居民打来热线反映,县城外环路修好之后,市民出行方便了,但是路两边的脏乱差情况影响了交通。请问这种情况应该由谁来管?对此,记者采访了县公路局有关工作人员。
县公路局有关工作人员解答如下:
答:2008年底,淄博市人民政府下发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意见》(淄政办发【2008】133号)。2009年3月,桓台县人民政府下发了《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桓政办发【2009】3号)。
按照上述文件要求,桓台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督察、调度和考核验收工作。沿线镇政府具体负责辖区内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的具体实施,县公路局作为督导单位,将加强平交道口设置、车辆超限漏撒治理、占用公路治理的检查和督导工作。同时严格履行职责,确保路域环境整洁,畅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