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二十个不准严防灯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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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1日发表
近日,区纪委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的实施意见》,严格规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二十个不准”,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
据了解,该“二十个不准”包括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和小道消息,不准利用执纪监督、办信办案等工作之便谋私利,不准泄露信访举报内容、执纪办案情况等秘密,不准持有会员卡等,涵盖了遵守政治纪律、遵守工作纪律、遵守保密纪律、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为确保规定落到实处,区纪委专门成立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监督对象和内容,制定监督工作规范,同时向社会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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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00:38:0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