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四举措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28日发表
一是加强组织机构建设。突出抓好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完善基层调解工作机制。在乡镇街道设立基层调解中心,及时调处各类劳资纠纷,防止矛盾发生。
二是建立“预防为主”机制。深入乡镇街道、各类用人单位发放宣传资料,帮助用人单位规范管理,从源头预防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发生。通过社会化宣传教育等形式,不断增强守法意识,规范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权益。
三是大力践行调解为主办案模式。以理顺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作为工作目标,建立“调解为主,仲裁为辅”的工作机制,以柔性协调为主化解各类矛盾,确保问题处理合法合理。
四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全面提升仲裁院建设水平。高度重视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大力加强基础保障建设,抓好仲裁员、调解员培训,不断提升调解队伍法律业务素质和争议调处能力。
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21件,立案受理99件,调解结案***件,调解率达65%。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9 21:19:0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