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7月14日我市大部分地区气温将达38度左右,部分地区最高气温将达40度,市气象部门已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为做好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夏季高温天气严重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对城市安全运行带来较大影响,并将加重旱情,较易引发森林火灾、病虫害及其他安全事故。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加强督查,切实把高温天气应对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切实落实各项高温天气防范用对措施。各县(市)、区政府要领导、协调好辖区内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部署做好社区防暑降温工作,组织人员为老弱病幼人群提供防暑降温指导,并采取必要防护措施。气象部门要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及时向社会发布高温预警信息。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救护一线力量,及时救治中暑患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饮食安全。教育部门要减少或暂停师生各种社会实践、实习和夏令营等户外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和公共游泳场所要高度重视学生和未成年人安全,防止发生溺水事件。水利部门要密切关注旱情动态,确保农业生产正常进行。林业部门要加强森林火险监测,努力消除森林火险隐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高温、高湿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作业场所各项防暑降温措施。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建筑施工各责任单位落实高温防御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市政公用部门要加强供水、供气的安全生产和检查,确保不出问题。电力部门要落实迎峰度夏各项措施,确保电力供应。公安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监控并及时发布安全行驶等相关提示信息,防止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调整好司乘人员作息时间,严防疲劳驾车、超速超载,要认真检查投入运营公交车的安全状况,确保公众出行安全。消防部门要加大火灾隐患排查力度,防止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新闻媒体要开展防暑降温宣传,增强广大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高温天气应对工作。
三、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做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及时按程序报告并妥善处置,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等行为。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