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X2016005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各供应商: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拟对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设备进行询价采购,询价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SCX2016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设备询价采购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500200.00元(超出项目预算报价无效)
四、供应商资格:
报价人应按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正在办理商事登记三证合一的,提供工商部门证明或办理回执,原证书视同有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中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必须是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库〔2016〕118号)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期)”中有效期内的产品;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详见第二十期节能清单中的***2,凡与***2所列性能参数不一致的台式计算机产品,不属于本期节能清单的范围。(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响应供应商参加询价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且必须装订在报价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开始时间:2016年9月13日14时30分,
截止时点:2016年9月13日15时00分。
六、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七、询价时间:2016年9月13日15时00分。
八、询价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九、有意参加本次询价采购的供应商请预先进行报名:
1.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8月30日起至2016年9月5日期间带报名函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备案,或者将报名函传真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2.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9月5日17时。
十、询价文件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6年8月30日起至9月5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询价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传真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一、代理机构: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江先生、刘先生
电话:0754-88179796
传真:0754-88179795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邮编:515041
十二、采购人: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洪先生
电话:0754-88***5050
传真:0754-88179822
联系地址:长平路财政大楼十楼
邮编:515000
十三、询价文件请点击***自行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SCX2016005-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设备询价采购.doc(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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