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浮市委办公室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云浮市委办公室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和中直、省直驻云浮各单位:
《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云浮市委办公室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5日
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构建云浮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系列***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基层为重点,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广大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云浮深入建设现代生态城市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基本原则
2.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基本文化权益问题,着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能力,切实落实文化惠民,切实改善文化民生。坚持共建共享。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凝聚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最大限度激发全社会的文化创造活力,整合各方资源,统筹城乡发展,重点解决区域、人群、城乡之间公共文化服务不均衡问题,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人民群众共建共享的文化建设格局。坚持创新发展。创新发展思路和体制机制,大力创新文化发展的新思路、新观念、新举措、新办法,着力解决制约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从重硬件建设向提升服务效能转变,从单向供给向供需对接转变,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效能。
(三)目标任务
3.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状况、人民需求相匹配的覆盖城乡、均等便捷、优质高效、多元活跃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明显提升,城乡共享、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基本建成,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的机制不断成熟,现代公共文化服务基本实现均等化、标准化、数字化、社会化,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各方监督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新格局。
二、工作措施
(一)因地制宜构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
4.坚持以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导向,明确我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种类、数量和水平,以及应具备的公共文化服务基本条件和各级政府的保障责任,根据全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制订《云浮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建立标准实施监督评估机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实施效果和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调整完善相关指标。标准以县为基本单位推进实施。(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
(二)加大力度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5.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围绕深入推进现代生态城市建设,打造两轴三圈,做大一核心的战略部署,合理规划建设新区西江新城、云城组团等新区域的各类公共文化设施。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向基层农村、城镇社区倾斜,完善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到2020年,全市每万人拥有室内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超过1200平方米,市、县(市、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达到省二级站以上标准,村(社区)基本建成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网点覆盖行政村,广播电视实现户户通。(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
6.实施公共文化服务场馆提升工程。全面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影剧院、体育馆、广播电视村村通服务站点、互联网公共信息服务点和卫星接收设施公共服务管理系统等建设提档升级,完善网络化布局。加快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优化基层文化馆站设施设备。推进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县(市、区)解决行政村(社区)公共电子阅览室互联网上网接入服务及相关费用。(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
7.加强贫困地区和面向特殊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贫困村建成村文化室及公共电子阅览室,基本实现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面向未成年人开展各类公益文艺培训和阅读推广活动,加大对农村少年儿童的公益文艺培训力度,继续做好涓涓故事会、好孩子国学班等品牌服务。继续充分利用各级老干部学校、老人活动中心、文体广场等载体,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文艺培训、广场舞指导等服务。加大对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的扶持,各级公共文化服务场所要为残障人士提供无障碍设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要设立盲人阅览室,创造条件提供盲人上网服务。继续做好戒毒所公益文艺培训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采取共建方式,在异地务工人员集中的企业、厂矿和工业园区设置电影放映、图书阅读、文艺表演等公共文化服务点。(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残联、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
8.因地制宜建设流动文化设施。完善流动图书馆、流动博物馆、岭南流动书香车等建设。逐步设立图书借阅、数字文化服务终端等自助设施,深入基层开展图书借阅、培训辅导、巡演巡展、电影放映等流动服务。(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
9.推动户外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把文体广场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建设选址适中、与地域条件协调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文体广场,配套建设阅报栏、电子阅报屏和公益广告牌,有条件的地方可搭建舞台。鼓励结合绿道建设和城市改造等,增加艺术雕塑、文化驿站和文化景观。鼓励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建设乡土文化,增加反映本土特色、留住乡愁的文化元素、文化节点。(牵头单位:市规划编制委,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委宣传部、市体育局、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
(三)统筹资源推进基层文化场馆整合联动
10.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城乡联动。推进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按照总馆+分馆+服务点的模式,建立以市级馆为中心馆,县(市、区)级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文化室为服务点的总分馆体系,在服务项目、队伍培训、师资配置等方面实行城乡资源共享,推进城乡结对子、种文化,加强城市对农村文化建设的帮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
11.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部门联动。各级建立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整合组织、宣传、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教育、科技、民政等部门资源,推进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委组织部、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
12.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区域联动。发挥中心城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市县区域联动,推动广州、佛山、肇庆、清远、梧州等相邻城市文化资源共建共享。(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云浮新区管委员)
(四)提高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效能
13.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深入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室)、博物馆、纪念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美术馆等免费开放。逐步推动体育馆(场)以及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工人文化宫、机关事业单位内部文化设施免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直工委、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
14.推动公共文化场馆完善服务项目。提供图书借阅、陈列展览、文艺演出、群众娱乐、教育培训等基本服务。畅通群众评价和反馈渠道,完善公共文化设施运营评价制度,开展文化场馆评估定级工作。(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
15.推动公共服务向优质服务转变。注重标准化和个性化服务的有机统一,兼顾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和多样化文化需求,广泛开展公益性文化艺术活动,支持和鼓励民办文化场馆、经营性文化设施等提供优惠或免费的公益性文化服务。完善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通过票价补贴、剧场运营补贴等方式,鼓励艺术表演团体提供公益性演出,扩大和提升文化消费需求,促进供给与需求有效对接。(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
(五)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
16.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各级公共文化事业单位、国有文化企业和文化团体要为群众生产和提供丰富优质的公益文化产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等要不断丰富藏书、藏品,加快展览展示更新频率,拓展服务领域规模。市文化馆每年举办公益艺术培训班不少于45期,县级文化馆不少于25期,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不少于5期。市公共图书馆每年举办公益性讲座、培训不少于45场,县级公共图书馆不少于12场。公共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市画院每年举办公益性展览,市级不少于10场次,县级不少于4场次。(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浮新区管委员)
17.加强文艺精品创作。引进专业的创作人才,大力培养本土创作人才和领军人物,引进和吸引各地优秀的创作人才。加大对文艺精品的扶持力度,鼓励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提倡题材载体多样化,突出本土文化、优秀传统文化、云浮历代名贤等传统优秀文化,创作生产更多更好的体现时代特色的公共文化产品,努力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精品佳作。培育和扶持民间创作队伍,鼓励和推动艺术创新,加强原创作品生产,继续开展群众文艺作品评选。大力创作和鼓励播出优秀公益广告,支持广播电视机构创建绿色频率频道。鼓励有条件的电视台开办手语栏目,主要新闻栏目加配手语解说和字幕。(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文联、云浮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区〉广播电视台)
18.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文化企业生产质优价廉的公共文化产品,在商业演出和电影放映中安排低价场次或门票,出版适应群众购买能力的图书报刊。鼓励网络文化运营商开发更多低收费业务,鼓励互联网文化企业创作健康有益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云浮日报社、云浮广播电视台)
(六)繁荣群众文化生活
19.开展丰富多彩的公共文化活动。建立起与群众需求相适应的充裕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体系。继续办好禅宗六祖文化节、石文化节、南江文化节等特色品牌活动,结合国际博物馆日、世界阅读日、中国文化遗产日等,开展宣传、民俗、娱乐活动,组织开展民间风俗节庆活动、传统文化普及教育活动,深化优秀传统文化六进活动,精心打造粤曲大家唱百姓文化俱乐部云浮市周末广场喜乐会快乐你我他云浮市广场音乐沙龙等群众文化活动品牌,推动集中性的文化娱乐活动和常态化的文化服务项目有机结合。各地要结合地域特点和文化传统,扶持一批有影响力的传统民俗文化活动品牌项目,打造文化亮点。
20.完善公共文化配送体系。把优秀文化产品送到基层、送到群众中。依托各级公共文化场馆开展艺术惠民巡演,鼓励公共文化服务机构送书、送戏、送电影到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开展艺术普及、阅读欣赏、体育健身、科普法治等培训。依托城乡广场、农村戏台等组织城乡四级联动的惠民文化活动。鼓励建设农家文化大院、文化特色村镇、乡村历史文化展示馆、非物质文化遗产演示馆。加强学校、社区、军营、工业园区、厂矿企业等公共文化信息服务点建设,扩大公共文化服务范围和服务对象。鼓励群众自办文化活动,支持社会文化团体、农村业余演出队开展经营性文化服务。推进广播电视生活服务类涉农节目、栏目制作和文化作品创作。普及公民艺术教育,提升公民素质。(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云浮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
(七)弘扬传承本土优秀传统文化
21.加强历史和传统文化资源的传承利用。加强对古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活动。加大对民间艺术和制作技艺的抢救性保护,加大对云浮粤剧团的扶持力度。统筹农村环境保护、美丽乡村建设、文化遗产保护等工作,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和传统村落的申报、认定和保护。探索发展村落文化、民俗文化、传统文化,建设完善乡村历史文化展示馆等优秀传统文化传播阵地。充分整合现有文物资源,加强对各级文物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特别是加大对濒危文物、古建筑的抢救性维修保护。到2020年,在全市至少设立2个以上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全市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总数达到5个。(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编制委、市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
22.挖掘整理云浮历代名贤文史典籍。协调推进古籍保护工作,加强古籍文献、特色地方文献的整理开发与再生性保护工作。推进历史文化、传统文化传承教育工作,继续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加快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等,完善博物馆青少年教育试点和示范项目,建立中小学生定期参观利用博物馆的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
(八)加强示范区建设和对外文化交流合作
23.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做好全国文化先进单位推荐评选工作,创建全国文化先进县,建立一批文化示范区和文化示范项目,打造一批历史文化特色镇,探索建设一批以自然村为单位的村落文化服务点。到2020年,培育和建成1-2个省级示范区(项目),3个左右市级示范区、7个左右市级示范项目。深化公共文化交流合作,依托广东省文化厅与云浮市人民政府的合作,开展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演艺信息交流、文博图书资讯交流、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文化产业项目洽谈等。加强对外对港澳台文化交流,推动六祖音乐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云浮粤剧团等文艺精品、文化产品走出去,深化与周边地区的文化合作交流。(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
(九)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建设
24.加快构建文化志愿服务体系。把文化志愿服务融入城乡社区治理,实施文化志愿者行动计划,逐步建立以云浮市文化志愿服务支队为龙头,各级文化志愿者组织为骨干的组织架构。广泛吸纳文化工作者、业余文艺骨干以及热心公益文化事业的团队和人士参与文化志愿服务,不断提高文化志愿者比例,壮大志愿者队伍。健全完善文化志愿队伍管理。加强文化志愿者注册管理系统和文化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文化志愿者培训、评价、激励机制,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开展文化志愿服务品牌活动。开展文化志愿者惠民巡演、春雨工程、文化志愿者大舞台、种书乡间农家书屋周末辅导员、百姓大课堂免费开放公益艺术培训活动、唱响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曲艺一条街等文化志愿品牌活动,广泛开展导览、导读、送戏、助残、扶弱等文化志愿服务。(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市社会工作委、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
25.加快文化类社会组织建设。大力培育和发展文化类行业协会、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放宽准入条件,简化登记手续,优化管理服务,扶持文化类社会组织发展。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成立行业协会,发挥其在行业自律、行业管理、行业交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进文化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将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扩大政府向文化类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范围,加强政府管理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社会组织年检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开展运营绩效评估和社会信用评估,实现依法管理、依法运营。(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市社会工作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文联、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
26.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文化建设。完善政策措施,采取政府招标、委托管理、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方式,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和管理,努力建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的格局。积极有序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明确购买主体,科学选定承接主体,明确购买内容,制定指导性目录,完善购买机制。通过创新投入机制、组织形式、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文化投资领域,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办文化。创新农村文化建设公共投入机制,引入民办公助和公办民营等多种模式,引导支持发展非营利性文化社会组织,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整合农村古祠堂、历史古建筑等现有的文化资源,投资建设打造一批以自然村为单位的文化服务点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引导文艺团体、文化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通过展演采购、资金补助、委托服务等方式开展社会化文化服务,服务农村公益文化事业。(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
27.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完善文化消费补贴机制。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文化企事业单位挖掘特色资源,加强文化创意产品研发,发展与公共文化服务相关联的产业,引导和支持文化企业研发公共文化服务新产品、新技术。(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
28.提倡文化慈善,引导发动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私营企业和个人积极捐资捐赠支持文化建设,鼓励社会力量捐建或自建公共文化设施。建立公共图书馆捐赠换书中心。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捐助农村文化事业,鼓励、引导和扶持社会力量自筹资金创办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举办公益文化活动,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捐助文化站(室)、图书室、文化广场、农村广播室等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村公益性文化实体和文化活动。倡导文化扶贫,统筹推进农村文化建设与扶贫开发双到、乡贤反哺工程等。(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
(十)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9.建立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编制权责清单,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公共文化服务功能,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以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为试点,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公益性公共文化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到2020年,市、县(市、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规模较大的文化事业单位基本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
30.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管理模式。突出创新理念,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多种模式发展。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开展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试点,通过委托或招投标等方式吸引有实力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公共文化设施的运营,探索文化服务管办分离模式;探索实施阳光文化工程,创新监督机制。突出协调理念,整合资源探索建立镇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探索以自然村为单位办文化的路子。突出开放、共享理念,探索公共文化事业单位走社会融合发展路子;探索公共文化事业单位抱团发展的共建共赢机制;继续实施以奖代补共建共享文化建设新体制。(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
31.全面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经费保障制度改革,加强规范管理,明确职能定位,科学设置岗位,增强活力。完善年度报告和信息公开、公众监督等基本制度。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
(十一)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
32.利用数字化资源、智能化技术、网络化传播,拓展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传播范围。推进全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数字图书馆推广、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等工程,推进数字化建设。
33.探索公共文化互联网+建设,引入社会化机制,加强公共文化数字资源整合开发,加强多网、多终端应用开发。推进文化资源数字化,建设公共文化数字资源库群。推进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互联互通,建设云浮公共数字文化云平台和网上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完善公共文化供需对接平台、非物质文化遗产电子地图服务平台,发展在线院线、在线书店。
34.加快构建现代文化传播体系,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现代传播能力。有效运用宽带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卫星网络等手段,拓宽公共文化资源传输渠道。加强数字出版,构建数字出版物传播平台。大力推进三网融合,促进高清电视、互动电视、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手机电视等新业务发展,推广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完善应急广播覆盖网络,加强信息安全和数字版权保护。(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云浮日报社、云浮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
三、保障机制
35.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宣传、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参加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统筹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和公众参与机制,制定本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明确目标、责任和步骤。加大文化执法力度,规范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体育局、市科技局、云浮日报社、云浮广播电视台、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
36.落实经费投入。以政府投入为主,鼓励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多元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落实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责任,按照市制定的标准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加大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落实鼓励社会组织、机构和个人捐赠公益性文化事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以及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不低于1%的经费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等政策。(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规划编制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
37.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队伍,实现编制资源的优化配置。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加快推进文体协管员、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公共文化辅助队伍。建立基层公共文化队伍培训长效机制,加强对基层文化干部、社会文艺骨干的培训。健全人才激励和保障机制,引进高端人才,培育领军人物,扶持优秀中青年文化人才。(牵头单位:市编办,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
38.完善绩效考核。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核,制定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作为评价各县(市、区)发展水平、发展质量的重要内容,把现代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工作纳入科学发展观考核体系、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和第三方评估机构组成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综合性评估机构,制定公众满意度指标,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浮新区管委会)
***:云浮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