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公安分局关于授予芦晓然等同志人民警察警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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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4日发表
省公安厅厅长梁伟发同志2013年3月26日签发命令(粤公衔令字〔2013〕第14号),批准授予:
一、以下1位同志二级警司警衔:
芦晓然同志,警衔起算时间为2012年9月。
二、以下14位同志三级警司警衔:
何运飞、吴冠培、余勇、龙霖、薛伟龙、廖庆斌、肖海、罗梓烨、俞靓、王靖、张智超、梁志聪、李弘祺、李荣机等14位同志,警衔起算时间为2012年9月。
省公安厅厅长梁伟发同志2013年3月26日签发命令(粤公衔令字〔2013〕第15号),批准授予:
一、以下2位同志一级警司警衔:
胡承波、罗崇武等2位同志,警衔起算时间为2012年4月。
特此通知
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
201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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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13:36:2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