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宿豫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07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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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2016年,宿豫全区上下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努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加大困难农户帮扶力度,不断拓宽农村居民增收渠道,农民收入持继增长。
经江苏调查总队和省统计局共同核定:2016年宿豫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77.4元,同比增加1160元,增长9.0%。农村居民四大类收入均有同程度的提高:工资性收入6290元,同比增长8.8%;经营性收入5550元,同比增长8.0%;转移性收入1865元,同比增长11.8%;财产性收入372.4元,同比增长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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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23:18:3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