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4期)
北流市善毅油房(经营者:陈善毅)加工的(加工日期:2022年05月07日)花生油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5月18日,经对北流市善毅油房(经营者:陈善毅)加工的花生油(加工日期:2022年05月07日 )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检验,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
当事人在2022年05月07日共生产过氧化值含量不符合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要求的散装花生油150千克。截至2022年6月21日,该批次散装花生油已全部销售完毕。2022年6月21日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在其店门口张贴《召回公告》,因没有记录购买者的相关信息,张贴召回公告后也无购买者前来退货,所以无法召回该批次花生油。
(三)产品控制情况
1、当事人及时向社会发出公告召回不合格产品;
2、当事人查找不合格的原因,改进工艺,严格按照小作坊操作要求,清洗消毒备油罐,确保生产安全的花生油,并提交了整改报告。
北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9日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