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第四季度红榜名单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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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根据《全区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意见》(泰姜委农〔2021〕4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区人居办相关成员单位,开展了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第四季度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拟将三水街道状元社区(雁伦自然村)等10个自然村列入“红榜”,现对列入“红榜”的自然村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人:钱明生(农办综合科),电话:152****2249。
***: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第四季度“红榜”名单.pdf
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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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12:08:2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