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县四化打造文明靓美新苗乡
松桃苗族自治县在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松桃”暨整脏治乱工作中,坚持以“四化”措施着力打造文明靓美新苗乡,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县城等称号。
城乡发展均衡化。完成城区主次干道两旁建筑立面改造和城区经营门面门头牌匾统一规范工程;新增可停1000余台车辆露天停车场1个、地下停车场2个,缓解停车难问题;新投入公交车辆16台,开辟线路3条;投入300余万元新建实验小学门口和万客隆超市门口人行天桥2座,方便市民出行;建成景山、城南2个农贸市场,投入使用后对城区老农贸市场进行合理分流。
环境整治精准化。将城区卫生保洁划为三个责任主体,精准有效推进环境整治。蓼皋街道负责主次街道和大型公共场所、城中村和城郊结合部;住建部门负责物业小区;县直机关部门负责背街小巷。对建成区划62个网格实行定人、定岗、定路段、定职责,实现管理区域全覆盖。将每周五定为全民义务劳动日,全县各级各部门根据全民义务劳动分配区域和劳动内容参与城乡同建同治工作,党员干部带头、青年学生助力、城乡居民参与清除卫生死角、全民治理公共秩序氛围基本形成。
城乡建治同步化。将全县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整脏治乱和“文明在行动·满意在松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将通道沿线、河道山塘、村庄集镇作为重要建设节点整治区域,实行周督查、双月考核、双月评比,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工作效果差的予以问责。
宣传引导常态化。高度重视整脏治乱和“文明在行动·满意在松桃”工作的氛围营造,推进宣传引导由突击向常态转向。充分借助移动通讯短信平台,向县域手机客户端发布文明礼仪知识、文明旅游出行驾车、文明卫生城市创建宣传等内容2000余条,在城区、乡村、通道沿线大力开展核心价值观、“六心行动”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