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8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8月4日-2020年8月1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960216
通信地址: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一、江苏昆仑光源材料有限公司新增年产300吨电光源专用金属垫片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 | 新增年产300吨电光源专用金属垫片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泰州市高港区临港经济园临港大道186号 |
建设单位 | 江苏昆仑光源材料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宿迁市鑫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站公示、公众意见表、报纸等形式开展。 1、建设单位于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27日在江苏昆仑光源材料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了第一次网络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建设单位于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1月17日在江苏昆仑光源材料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了第二次公示。 3、建设单位分别于2020年1月7日、2020年1月14日在扬子晚报进行了两次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4、建设单位于2020年3月1日在环评爱好者论坛(http://www.eiafans.com/thread-128***54-1-1.html)进行了第三次公示,即报批前公示。 |
建设项目概况 | 为了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江苏昆仑光源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建设新增年产300吨电光源专用金属垫片技术改造项目。项目主要是在公司现在内使用原有电镀车间500m2,拟对公司1条原镀镍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淘汰直流高频电镀电源2台、滚镀电机1台、收线力矩电机1台;电光源专用金属垫片拟更换清洗滚筒1个、电镀槽1个、电镀滚筒2个、酸洗槽1个、清洗槽3个、出料槽1个,新增振力高速冲床2台、三相异步电动机7台;软磁及膨胀合金新增酸洗槽1个、清洗槽1个;双金属带材新增湿法抛光机2台,拉绞机1台,碱洗槽1个、清洗槽1个;主要从事高精度电光源专用金属垫片的生产,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电光源专用金属垫片年产达300t,改造后的滚镀镍线仅作为电光源专用金属垫片配套使用,不对外加工。项目建成后全厂镀镍丝生产线(配***有项目镀镍丝)为1条、镀镍丝量为300t/a,滚镀镍生产线(配套本项目电光源专用金属垫片)为1条、滚镀镍量为300t/a,镀铜丝生产线(配***有项目镀铜丝)为2条,镀铜丝量为450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技改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电镀车间滚镀镍线碱洗过程产生的碱雾、酸洗过程产生的硫酸雾、镀镍过程产生的微量酸雾;同时现有项目以新带老,在湿法抛光过程有粉尘产生,在柠檬酸酸洗过程有微量酸雾产生,电镀车间新建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过程有少量异味产生。技改项目酸洗槽产生的硫酸雾和碱洗机产生的碱雾、电镀槽酸雾以及现有项目以新带老柠檬酸酸产生的酸雾和电镀车间东北角危废暂存间异味拟收集后经电镀车间现有镀镍丝线配套的酸雾喷淋吸收塔进行处理后经15m高1#排气筒排放,硫酸雾排放浓度能达到《电镀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技改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滚镀镍生产线产生的含镍废水和不含镍废水,分别经电镀车间含镍废水处理装置、含铜废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此外现有项目以新带老,在碱洗、柠檬酸酸洗和湿法抛光工序有废水产生,拟经新建综合废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上述废水分别经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后,含镍废水处理装置排放口处总镍排放浓度能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要求,厂区总接管口处COD、SS、石油类等排放浓度能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可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排放,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各类生产设备,厂方主要采取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合理布局等途径进行噪声污染防治和控制。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各厂界预测点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边角料、不合格品、废阳极板、废槽液、槽渣、碱洗残渣、湿法抛光沉渣、含镍污泥、含铜污泥、含油污泥、废包装材料、废石英砂和废活性炭。其中边角料、不合格品、废阳极板、湿法抛光沉渣出售综合利用;废槽液、槽渣、碱洗残渣、含镍污泥、含铜污泥、含油污泥、废包装材料、废石英砂和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在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理处置,固废控制率达到100%,不会对外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受理公示期间公众 反馈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