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公布第八次监测合格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我市2家企业通过监测
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0号)有关“完善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监测制度,实行动态管理”的要求,根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农经发〔2018〕1号)的规定,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了第八次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经各省(区、市)初步监测、专家审核、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定,我市梅香食品有限公司和江苏三零面粉集团有限公司两家企业通过监测。
监测合格的企业应珍惜荣誉,不忘初心,凝心聚力,主动融入乡村产业振兴之中,要结合农村资源优势、人文条件和经济基础,不断增强内生动力、发展活力和整体实力;要延伸产业链,优化供应链,提升价值链,创新业态模式,大力引领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持续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加强与贫困县合作创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原料标准化基地,推动村企共建,助力精准扶贫攻坚,带动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
各级农业农村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龙头企业指导服务,加大政策扶持,强化宣传推介,积极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让龙头企业成为增强乡村产业发展活力的领头羊、创新乡村产业发展模式的先行者、构筑乡村产业发展高地的新引擎、构建乡村产业体系的排头兵,不断开创乡村产业振兴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