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烟草专卖局告示(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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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下列零售户在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后满六个月尚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视为歇业。我局将依法收回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许可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321****01448 | 尹伟 |
321****01449 | 单红艳 |
321****01451 | 李浩 |
321****01453 | 李慧华 |
321****01456 | 钱亚 |
321****01459 | 张国莉 |
321****01477 | 张亚仙 |
321****01484 | 马欢 |
321****01483 | 陆江南 |
下列零售户已停止经营卷烟零售业务一年以上,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九、五十条规定,我局将依法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许可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321****00006 | 周福华 |
321****04477 | 王俊林 |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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