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临时补贴共发放23492万元惠及困难群众296万人
7月2日上午,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带着困难家庭价格临时补贴政策来到家住隆兴花园的刘志生家,向他宣传即将发放的困难家庭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和发放条件,确保在物价上调期间困难家庭生活水平不降低。
“2016年,我们也领到过政府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确实减轻了家庭负担。”刘志生说,因为自己下岗,家庭无固定收入,物价上调期间,家庭开销处处都要精打细算。价格临时补贴的发放,解决了他们的生活困难。
据悉,根据泰州市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要求,当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月度涨幅超过3%(含3%)时,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月度涨幅超过3%(含3%)时,困难家庭基本生活必需品平均价格月度涨幅超过8%时,满足以上任何一个条件,即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受结构性供求不足和气候变化等因素影响,今年4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2.4、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3.1,困难家庭基本生活必需品品均价格月度涨幅为8.77%,每人实际增支24.89元。4月,我市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对困难家庭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合计80元/人,近期发放到位。
据统计,4月份我市登记可享受困难家庭价格临时补贴政策的共2.96万人。据测算,全市此次将共发放234.92万元,进一步缓解低收入群众的生活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