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牢红线守住底线扎实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持续深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方位全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自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区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部署会,对照市交通运输局和区安委办文件精神,分解任务内容,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局属各单位对照方案要求,扎实开展排查治理。目前各项任务推进有序,系统内部和行业监管运行平稳。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结合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春风行动工作,对重点企业分别召开安全培训学习及会议,组织全区重点运输企业、维修企业、水运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观看学习《江苏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视频教材——深刻吸取“3·21” 事故教训专篇》、连云港“4.21”爆炸事故等典型案例引起警示;布置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督促企业注册“181”系统,并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创先争优”申报;深入企业一线宣传,督促安全管理人员深入了解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明确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牢记工作职责,熟悉安全方案,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有安全,处处抓安全的良好局面。严格落实常态化检查巡查,逐条对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一)持续开展“两客一危”专项整治
目前区内现有客运企业7家,普货运输企业1287家,危货运输企业4家。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并印发了《高淳区“两客一危”挂靠车辆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联合应急管理、市场监督、公安交管等部门开展“两客一危”挂靠车辆清理和危运企业大排查工作。经核查,当前我区“两客一危”车辆共计121辆(其中报废5辆),未发现挂靠现象。安排两个执法中队在S123、G235对过境班线进行检查,在游子山、国际慢城来旅游包车进行检查,同时与公安交警联勤联动,加大对危险品运输车辆检查力度;今年以来,共计查处“两客一危”违法违规车辆107台。
(二)超限超载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加强对超限运输车辆的监管力度,坚决杜绝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区交通运输局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治超,24小时联合治超驻点常态化,加速推进源头治超和非现场执法工作,建立重点货物源头单位现场、网上巡查登记表。启用6处货车超限超载运输非现场综合执法系统,落实“一超四罚”,约谈违法企业。截止目前,共计处罚违法超限超载车辆628台次(其中“百吨王”车辆8台),驳载3883.23吨,扣分2673分,罚款46.7万元。与区内10家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签订了治超责任书,完成出场称重设备和监控设置并接入我区交通运输信息综合平台。非现场执法系统,累计审核违法超限超载数据603条,符合推送条件285条均及时上报复审,复审确认违法共计91条,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10起。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业户,5月份截至目前共约谈6家,责令公司立即整改,并签订《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和《杜绝非法改装、消除超限超载承诺书》。
(三)交通工程建设专项整治
邀请省级平安工地专家对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逐一梳理查找问题隐患并要求施工单位予以整改。目前问题隐患已按要求整改到位。同时组织专班人员对在建工地安全制度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事故灾害防控措施等情况进行巡查。同时开展公路基础设施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每月公路、桥梁巡检制度。完成市、区安委办挂牌交通安全隐患各1项,正在整改区安委办挂牌交通安全隐患7项;开展农村道路平交路口“四个一”设施建设,当前设计单位结合整改方案,正组织对243个道口进行实地勘验,预计10月完成。
水上运输安全生产总体稳定
(一)船载危化品运输和三无”船舶专项整治
在杨家湾船闸设点检查,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船舶管控,截止目前未发现危化品运输船舶通过我区。组织海事、航政、港政、公安、路政、水上综合执法大队执法力量,在水阳江、运粮河等通航水域开展了“三无”船舶专项整治联合执法5次,查处非法船舶维修点3个,查处违法违规船舶11艘,实施行政处罚11起,罚款共计22万元,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二)超载和配员不足和桥梁防船舶碰撞专项整治
与杨家湾船闸进行联合检查,加大巡航检查力度,从严从重查处超载船舶,禁止超载船舶进出船闸,严格执行“先纠正、后处罚、再放行”的要求。对辖区21座桥梁开展涉水桥墩防撞能力评估,其中7座桥梁已完成防碰撞设施安装,剩余14座桥梁已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相关防撞设施正在制定,后续推进中。截止目前,共查处超载船舶3艘,卸载3艘、处罚3艘。查处配员不足船舶6艘,处罚6艘。
(三)渡口渡船和水上游览活动专项整治
辖区内现有渡口3道,海事部门按计划对已撤渡、停渡水域制度了巡航检查计划,每周巡查一次,坚决打击非载客船载客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界河水域渡口巡查力度,发现隐患及时通报宣州海事部门。对水慢城游船及其救生、消防、环保设备和器材配备到位并保持完好进行检查,确保客运安全。
(四)航运公司安全监管和船舶超航区航行专项整治
定期召集区内水运企业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传达省、市、区关于安全方面文件精神,通报近期安全生产事故,要求各企业加强防坠落、防落水、防火灾有关安全事项的检查和防范。帮助指导区内8家内河水运企业兼并重组。与水运企业签订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书和不跨航区航行承诺书,将《关于内河水运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禁止船舶超航区航行的通知》发至所有水运企业,加强船舶营运管理和动态管理,严禁安排内河船舶从事海上运输行为。对涉海运输的31艘船舶所属水运公司进行了约谈、询问,将31艘船舶的船舶营运证注销。配合市航管处对1家水运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
下阶段,区交通运输局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依法治安、严格监管执法、深化专项整治、加强基础建设,有力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创建国家安全发展城市提供和谐稳定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