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溧水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暨市场化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管好、护好农村公路,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可持续长效机制,服务和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经溧水区人民政府同意,溧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并印发了《溧水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暨市场化实施方案》(溧政办发〔2021〕6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对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1、《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
2、《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48号)。
3、《关于印发南京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14号)。
二、编制过程
由区交运局编制初稿,会同区公安分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计局、城建局、城管局、文化和旅游局、开发区、各街镇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讨、会商形成报批稿,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区人民政府颁布实施。
三、主要目标
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明确细化改革目标任务,创新完善管养体制机制,巩固强化政策资金保障,建立健全管养长效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推动我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交通强国提供坚实保障。
到2022年,基本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合、社会参与、镇村尽责”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路长制”全面推行,养护质量稳中有升,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
到2025年,农村公路保障体系、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管养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路况水平和品牌效应显著提升。农村公路三类及以上桥梁占比达99%,优良中等路率不低于97%。
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主要内容
1、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在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县道县管、乡村道街镇管”的管养体制,确定了县、乡、村道的保洁均由属地街镇负责,沥青砼路面道路维修,由管养单位负责上报维修计划,区交运局统一组织实施的工作模式。
2、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推进养护市场化改革。因地制宜、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拓展养护工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规范养护工程建设,将养护工程建设计划纳入区城乡建设任务计划。强化安全和信用管理,引入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并将信用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并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等工作挂钩。提升治理能力建设。完善农村公路与城市道路共线路段路政管理。
3、强化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保障。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筹措机制。根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实际需要,安排公共财政经费,建立增长机制,保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需要。
4、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监督考核。将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纳入年度政府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行过程考核,由区“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细化考核办法并牵头各部门进行监督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作为管养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对有关先进单位及个人按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发现的问题将进行通报批评,对于情节严重且影响农村公路管养工作正常开展者,将进行责任追究。
五、名词解释
农村公路是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三个层次。
县道:是指连接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主要商品生产和集散地、乡(镇)之间,经省交通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的公共道路,包括不属于国道、省道的县际间、县与外部连接的公路。
乡道:是指连接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与行政村、行政村之间,经省交通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的公共道路,包括不属于国道、省道、县道的乡际间、乡与外部连接的公路。
村道:是指为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服务,不属于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的,连接行政村之间、行政村通往村民居住规划保留点或者行政村与外部连接,经省交通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的公共道路。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溧水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暨市场化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