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0185号提案的答复
对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0185号提案的答复
赵国钰委员:
您提出的“加快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区卫健委以深化医改为动力,树立“大健康”、“大卫生”理念,加快构建“大基层”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创新服务体系,在医联体建设、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养融合及卫生健康行业监管等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
1、在推动诊所发展方面。一是推进大基层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鼓励社会办医,将优质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管理,积极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扩大基层服务有效供给,加快形成网格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新体系。二是加强专科特色建设。积极开展南京市基层医疗机构特色科室创建,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一体化管理,可以申报创建区级、市级特色科室,并在职称晋升、业务培训、医疗质量控制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样待遇。邀请社会办名老中医专家开展名医大讲堂活动,注重“师带徒”的传承,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特点,不断探索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充分发挥作用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三是鼓励民营医疗机构优化设置方面。把简化优化准入作为支持社会办医的重要着力点,放宽规划限制,进一步拓宽社会办医空间;加大改革力度,进一步创新支持方式;加强协调联动,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大力发展“医养融合”,鼓励社会资本开设诊所、门诊部、护理院等医疗机构,2017-2018年,民营个体医疗机构平均年增长率达18%,全区护理院、养老院医务室总数已达26家,2018年增长率达150%。
2、在促进保健机构发展方面。鉴于养生保健行业不属于卫生健康管理范畴等因素,我委将做好社会宣传,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对涉及医疗的养生保健,且符合医疗执业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我们将引导其发展成为医疗机构,不符合医疗机构准入要求的,明确其不得开展医疗服务活动,涉嫌非法行医的,我委将坚决予以打击。
感谢您对我区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王 勇
联系电话:025-52883319
雨花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