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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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8日发表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4日-2022年1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69659290(政务大厅)/58880133 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雨合路20号 联系人:南京市浦口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南京华医堂医院项目 | 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象山路林景悦象城05栋商铺 | 南京华医堂医院有限公司 | 江苏启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0%。本项目租赁建筑面积 2439.79平方米建设口腔医院,项目建成后,开设内科、口腔外科、医学影像科、预防保健科、医学检验科、急诊室、药房、收费科。拟设医护人员100人,病床80张,每天预计接诊人数80人次,年接诊人数约为29200人次。 | 1、废气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院内消毒废气、煎药废气以及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废气,三股废气均为自由扩散状态,并且产生量较小,本次考虑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经院内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接管至南京市浦口区珠江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交通噪声、地下停车场通风设施产生的噪声、空调外机噪声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吸声、隔音、减震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
二、拟不予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不予批准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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