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18日发表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九月二日


南京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本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制度,根据国家《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市市区住房困难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以下简称廉租住房保障)的实施与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市房产管理局是本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区房改办具体负责廉租住房保障的日常管理工作。
  
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协助房产管理部门做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

  第四条  廉租住房保障实行申请、审核和公示制度。

  第五条  廉租住房保障的条件和标准,由市房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适时调整,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由市物价管理部门会同市房产管理部门制定,适时调整,公布执行。

  第六条  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租金核减、实物配租为辅。
  
租赁住房补贴是指政府向保障对象发放一定数量的货币,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
  
租金核减是指房屋产权单位按照省、市的有关规定对保障对象承租的公有住房租金给予减免。
  
实物配租是指政府向保障对象直接提供低廉租金标准的住房。

第二章  条件与标准

  第七条  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家庭连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符合规定的期限;
  (二)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
  (三)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满二年。

  第八条  享受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可以申请租金核减。

  第九条  年满60岁的孤老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残疾人,并符合第七条规定的,可以申请实物配租。
  
符合城镇拆迁补偿最低标准总额并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被拆迁家庭,本市无其他住房的,可以申请实物配租。
  
家庭住房困难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申请实物配租的条件,由市房产管理部门会同市总工会另行制定。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实物配租:
  
(一)已由社会福利院收养的;
  
(二)因离婚失去自有或共有住房的;
  
(三)购买商品房迁入本市的;
  
(四)不得申请实物配租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廉租住房保障人口以民政部门核发的《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为准。
  
下列人员可以作为计算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的人口:
  
(一)同一户籍中的家庭成员;
  
(二)户籍在他处的配偶、未婚子女;
  
(三)原同户籍的现役义务兵;
  
(四)原同户籍的劳教或者服刑人员。

  第十二条  下列房屋可以认定为申请人的住房:
  
(一)家庭成员居住的私有房屋;
  
(二)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有房屋;
  
(三)现住的父母或者子女的房屋;
  
(四)家庭成员自用房屋出租或者转让不满五年的;
  
(五)已购买或已安置的房屋。

  第十三条  申请人家庭现有住房使用面积未达标的部分可以列入租赁住房补贴的范围。
  
一人无房户按本市规定的人均住房使用面积标准的1.5倍计算补贴金额。

  第十四条  享受租金核减的家庭,承租的公有住房的租金标准按照市政府规定的减免标准核减。

  第十五条  实物配租住房的建筑面积:两人以下户40平方米左右,三人以上户50平方米左右。

第三章 申办程序

  第十六条  廉租住房保障的申请人,应当为申请家庭的户主;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由申请家庭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合申请实物配租条件的被拆迁家庭,被拆除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人与户主不一致的,以被拆除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人为申请人。

  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申请人应当向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提出,填写申请表,并按照申请表的提示交验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  街道办事处(镇)应当及时对申请人身份、家庭收入和住房等状况进行核查,并将其住房等情况在辖区或居民区内公示15日。
  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街道办事处(镇)将申请表及有关材料送区房产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  区房产管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会同民政部门在15日内完成审核、确认,并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提出廉租住房保障方式意见。
  对采取租金核减保障方式的,由区房产管理部门予以核准登记,对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报市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对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保障方式的,由区房产管理部门报市房产管理部门审核、公示。对符合条件的,由市房产管理部门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不符合条件的,房产管理部门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或登记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二十条  申请人持房产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办理廉租住房保障的有关手续。
  
(一)准予租金核减的,与房屋产权单位办理租金核减手续。
  
(二)准予租赁住房补贴的,应当与市房产管理部门签订《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协议》。协议应当明确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停止廉租住房补贴的规定及违约责任。市房产管理部门按规定标准向该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三)准予实物配租的,向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市房产管理部门根据登记先后顺序决定轮侯批次。
  
轮候期间,申请条件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向区房产管理部门报告,由市、区房产管理部门重新审核确认是否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

  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取得实物配租房屋的房号,由市房产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申请人取得房号后应当与市房产管理部门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
  
廉租住房租赁格式合同由市房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合同中应当明确廉租住房情况、租金标准、腾退住房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房号确定后不接受实物配租房屋的,申请人应当向市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市房产管理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取消其实物配租保障资格;取消资格的,应当准予申请人申请其他廉租住房保障方式。

第四章  廉租住房管理

  第二十二条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措的原则,来源主要包括:
  
(一)每年度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
  
(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可用于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三)社会捐赠的资金;
  
(四)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

  第二十三条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项用于租赁补贴发放、实物配租住房的购建、维修和物业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四条  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的来源主要包括:
  
(一)政府出资收购的住房;
  
(二)社会向政府捐赠的住房;
  
(三)腾空的公有住房;
  
(四)政府出资建设的住房;
  
(五)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
  
新建廉租住房的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出让,所需交纳的规费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收费的优惠政策。
  
市房产管理部门收购廉租住房享受契税优惠政策,廉租住房租金收入按照规定暂免征营业税、房产税。

  第二十五条  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由产权人委托物业管理机构实行物业管理。承租家庭应当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

  第二十六条  被拆迁户承租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的,由被拆迁户将拆迁补偿款交市房产管理部门建立专户管理,按银行活期利率计息,房租和物业管理费从专户中支付。租赁关系终止时,进行专户结算。

  第二十七条  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按年度向区房产管理部门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
  
房产管理部门每年会同民政等相关部门对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的收入、人口及住房等状况进行复核,根据复核结果对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资格、方式、额度等进行及时调整,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第二十八条  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市房产管理部门取消保障资格,收回承租的实物配租住房,或者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或者停止租金核减:
  
(一)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
  
(二)家庭被取消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资格连续满一年的;
  
(三)因家庭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面积超出本市确定的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标准的;
  
(四)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五)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
  
(六)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

  第二十九条   市房产管理部门作出取消保障资格的决定的,应当在5日内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当将承租的廉租住房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房产管理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市无住房迁出确有困难的,可向市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延长迁出实物配租住房的期限,延长期限一般为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延长期内租金标准按同期公房租金标准执行。延长期满后当事人仍不迁出的,可由市房产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溧水县、高淳县以及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人民政府,可以参照本实施细则,制定本辖区的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报市政府备案。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自2005年10月1日起执行。2001年7月21日公布的《南京市城镇居民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试行办法》自本细则公布后予以废止。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和标准(暂行)
 
  一、申请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保障的具体条件:
  
(一)家庭收入符合人均月收入260元以下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重残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除外),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6个月以上;
  
(二)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8平方米以下;

  二、城镇被拆迁家庭拆迁补偿最低标准总额72000元。

  三、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享受租赁住房补贴保障的标准: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足8平方米,不足部分每月每平方米补贴20元。每户每月最低补贴金额少于120元的,按120元补贴。

  四、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享受租金核减保障的标准:依照现行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按户减收70%。

  五、住房保障具体条件和标准中,以上以下均含本数。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青岛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增至10家
  2. 青岛天泰鹰铃级帆船队表彰大会在香格里拉大饭店举行
  3. 青岛市环保局列为创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4. 莱西市水产局强化渔业园区建设
  5. 益阳同级审助推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出台
  6. 省移民局通报表扬我市提前全部完成2013年水利移民扶持项目建设任务
  7. 市公安局党组集中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图)
  8. 四方区政协召开提案工作双向民主评议会
  9. 青岛市环保局四项措施严抓危险废物环境管理
  10.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黄岛分局开展矿山企业专项治理行动
  11. 赫山区人社局组织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
  12. 市文化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电子竞技俱乐部管理切实维护网吧市场经营秩序
  13. 益阳化学需氧量减排贡献率全省第一
  14. 统筹开展疫情防控和假日市场监管工作苏城文旅市场健康有序
  15. 赖声川大讲堂丁乃竺的会客厅文化品牌登陆苏州
  16. 苏州市推进应急管理工作
  17. 电子竞技世界杯亮相青岛动漫艺术节
  18. 青岛保税区积极采取措施加快集约发展
  19. 17月份开发区六大产业集群继续保持较快发展
  20. 青岛市招商局创新运做模式受到国际WAIPA组织高度关注
  21. 平度市750个村庄实现网上村务公开
  22. 我省出台措施促进光伏发电产业
  23. 珠海路街道为低保边缘家庭孩子提供资助
  24. 四方区定向招商暨发展战略说明会收获颇丰
  25.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经验交流会在京召开
  26. 城阳区红岛街道多措并举做好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活动
  27. 青岛海外猎头广泛招贤纳士
  28. 农贸市场社会监督员正式上岗
  29. 民革益阳市委部署开展薪火相传圆多党合作之梦学教活动
  30. 平度市扎实做好春节期间社会稳定工作
  31. 会议首日收到提案38份
  32. 平度局认真学习贯彻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
  33. 借新闻媒体东风壮安全生产监察声威
  34. 秦建国在青岛市实施城市供水水质公报制度新闻发布会的讲话
  35. 四方区对全区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
  36. 市规划局强化四项措施做好保护性规划工作
  37. 苏州市市级机关党群服务中心启用
  38. 呼和浩特市党政代表团来苏考察李亚平会见贺海东
  39. 青岛机场圆满完成啤酒节航空运输保障
  40. 抢抓机遇促进青岛与东盟经贸合作与发展
  41. 青岛市强化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提升生育文化建设软实力
  42. 李荣副市长调研中医药产业发展情况
  43. 青岛市环保局开展实战式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培训
  44. 四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健全五个体系创建创业型城区工作取得成效
  45. 开发区举办首届爱心大姐金牌月嫂评比暨技能展示活动
  46. 市公安局月底开通警务回访系统
  47. 青岛啤酒荣获2013中国年度最佳雇主称号
  48. 我市正式实施鲜活农产品生产流通管理规范青岛地方标准
  49. 幼小科学衔接点亮幸福童年|兴义市举行幼小科学衔接观活动
  50. 平度市狠抓源头管理打响春运交通安保攻坚战
  51. 铜川新区商务局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
  52. 青岛市经贸委荣获全省市场营销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53. 赫山区劳动监察局为农民工讨回45万血汗钱
  54. 李沧分局确定六项重点做细抓实2006年工作
  55. 二月份市场蔬菜质量状况分析
  56. 香港商界联合访湘团来益考察
  57. 青岛正成为全国财富管理磁场
  58. 城市规划工作由重平面指标向重城市空间形态转变
  59. 青岛党政代表团赴长春考察
  60. 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61. 17月开发区消费品市场平稳发展
  62. 青岛保税物流园区通关环境不断优化
  63. 总投资8亿元的青岛飞洋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落户平度
  64. 这里是文化宝藏和绿色宝藏
  65. 智能交通领域最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在青召开
  66. 莱西市举行渔业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67. 即墨城投8亿元债券获国家发改委核准
  68. 公安部消防局出台七项便民利民措施
  69. 市经济信息化委推出股权投资扶持小企业产业园建设新举措
  70. 端午节220万人次游青岛
  71. 青岛市环保局开展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72. 平度市全方位构筑消保维权网络实现维权无盲点
  73. 安化邀请石门专家来柘溪库区传授柑桔培管技术
  74. 即墨局抓机关内部管理推行人性化
  75. 平度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五项措施开展打假保春耕活动
  76. 海润自来水集团把水质公报作为检验各项工作的主轴线
  77. 苏州市特色化文创产业体系初步形成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近千家
  78. 苏州市评选百家优秀社会组织
  79. 我市在***对口支援西部人才培训座谈会上做典型发言
  80. 益阳茶业市场力创明码标价示范街
  81. 邓云锋深入社区、学校开展三进三访实践活动
  82. 市安监局王宇礼局长到市南区视察调研
  83. 我市上半年计划生育孕环情监测工作全面完成
  84. 南县法律援助成功实现跨省对接
  85. 市南区营造新市民和谐就业环境
  86. 四方区鞍山二路周边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全部完工
  87. 市南区加大资源整合旅游业实现快速发展
  88. 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四项措施扎实推进社区规范化管理
  89. 黄岛环保分局为区内民生工程开通绿色通道
  90. 要当实干兴益为民服务的主力军在全市青年干部座谈会上魏旋君寄语青年干部
  91. 胶南市精品工程和标准化工地创建数量创历史新高
  92. 青岛市开通环境监测微博受到良好效果
  93. 交通文明歌在各大校园响起
  94. 城阳分局贯彻全市会议精神确定06年重点工作
  95. 流动党员先进性教育转入分析评议阶段
  96. 七浦塘上榜江苏省2020年度生态河道建设示范样板
  97. 四方区举办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
  98. 市工商局学习传达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精神
  99. 全市宣传文化系统乒乓球比赛举行
  100. 传承红色基因凝聚信仰力量——纪念苏州解放72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