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法律援助成功实现跨省对接
2012年7月4日,中鱼口司法所所长胡治国、干警熊智慧等一行4人因一起重大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案件赶赴广东佛山,期间得到了佛山市司法局的高度重视,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程少云就该案件作出指示,要切实帮助受害人解决诉讼难的问题,尽最大可能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佛山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胡玉明,副主任余红表示一定会尽全力敦促办好此案。
今年3月,南县中鱼口司法所在大排查、大调解“百日攻坚活动”中,排查了一起重大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案件,2002年3月,中鱼口乡常西村村民周某、徐某在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盐步虎榜村建设东路353号的湘菜馆内被一伙人猛打猛砍,导致周某死亡、徐某重伤。案件发生后,犯罪集团主犯、嫌疑人易某直到2011年11月才抓捕归案,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已受理该案件并将提起公诉。而受害人周某之父周某某、徐某在收到佛山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后,经咨询律师得知,本次异地诉讼可能需花费万余元,考虑到经济承受能力,一时间打了退堂鼓,准备放弃。经旁人提醒,来到中鱼口司法所寻求帮助,所长兼法律援助站站长胡治国热情接待了他们,初步了解案情,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并安排干警熊智慧随受害人赴广东详细调查案情进展。
7月,根据已掌握的案件情况以及针对该案件的重大性和特殊性,中鱼口司法所与佛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取得了联系,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的多次沟通,最终确定了由佛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具体承办,中鱼口法律援助工作站配合的法律援助方案。7月4日,中鱼口司法所办案人员抵达佛山,按照法律援助的程序,指导受害人办理了相关申请事项,经过审批,佛山市法律援助中心正式受理了受害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 7月5日,佛山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广东中天鼎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高峰为受害人周某某、徐某提供法律援助。
至此,本次跨省法律援助成功对接,通过此次对接,我县的法律援助工作将进一步畅通渠道,优化法律援助人、财、物等资源,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保证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切实提高我县法律援助工作的战斗力、支撑力和影响力,高标准完成政府赋予的法律援助职责。(胡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