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区委第七轮巡察反馈情况公布
经区委批准,十一届区委第七轮巡察对区人社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国资局、区投融资中心、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文化旅游局、区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区应急管理局、区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区科协12家单位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常规巡察,对区委党校、区城市更新局、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区街道服务中心、区产业转型发展中心、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区公共服务中心8家单位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情况的专项巡察,与市委巡察组上下联动,对沈水街道、沙河街道、佟沟街道、白清姚千街道、陈相街道、林盛街道、十里河街道、八一红菱街道、永乐街道所属131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
按照巡察工作安排,区委第七轮巡察工作于2020年5月8日开始,至8月8日结束。区委巡察组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区委巡察根本任务,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坚持人民立场,重点检查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巡视巡察整改等情况。巡察反馈会议上,区委巡察组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多数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领导班子能够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振兴发展大局,服务全区中心工作,大部分被巡察单位责权清晰,机制顺畅,能够及时落实区委重要决策部署。多数村“两委”班子能够有效发挥作用,乡村治理水平有所提升。巡察进驻期间未收到有关区管领导班子成员的信访反映。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凸显,为我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贡献。同时,巡察组也指出了一些问题:有的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履行职能责任主动意识不强、担当作为不够;有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够彻底;基层党组织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巡察中发现一些问题线索,已按照有关规定转区纪委监委处理。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区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有关领导同志出席了巡察反馈会议,传达区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并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各被巡察党组织要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要求被巡察单位要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大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关于东北振兴***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强化纪律约束,推进作风建设,不断将全面治党引向深入;切实加强党组织建设,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不断增强战斗力和凝聚力。区纪委监委等巡察整改日常监督部门将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来源| 区委巡察办
源自:苏新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