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新区公安消防大队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一、单位简介
沈阳市沈北新区公安消防大队隶属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担负着沈北新区的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的神圣使命。大队为副团建制,辖属四个执勤中队(连队)及两个政府专职队。为有效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我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二、岗位名称
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
三、招收数量
灭火员6人,驾驶员4人。
四、职责任务
分配到沈北新区公安消防大队下辖中队、专职队,担负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日常管理参照现役士兵。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路线,志愿献身消防部队建设;无前科劣迹;无参加***等邪教组织行为。
(二)应聘条件
1.初中(含)以上学历。
2.政审、体检合格。
3.年龄:灭火员17至30周岁;驾驶员18至40周岁。
4.驾驶员需持有地方B类以上驾驶证件,且有一定实际驾龄。
(三)优先招聘的条件
1.中共党员;
2.在部队服役时担任班长(副班长)的退伍战士;
3.身体素质特别优秀或有体育专长;
4.有两年以上驾驶大型车辆经验;
5.精通车辆维修技术。
六、试用期
试用期一个月,工资正常发放。
七、签约
试用期满合格以后,每年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满,合同关系自行终止,表现突出的由本人提出申请,中队考核,经大队审批后可续签。灭火员的续签年龄不超过40周岁(灭火员30周岁后续签合同,必须通过体能、技能考试,合格后方可续签)。
八、待遇
(一)工资。灭火员每月工资3988.75元(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险个人部分352.02元);驾驶员每月工资4008.75元(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险个人部分352.02元)。社会统筹保险部分(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由单位承担,工资逐年递增。
(二)服装和伙食。实行供给制,由大队参照现役士兵标准统一发放(服装费每人每年3000元,伙食费每人每天34元)。
(三)休假。专职队消防员年休假60天(含路途),可一次休完,也可按月份和季度实施(不报销差旅费);已婚专职队消防员,每周可休息2天,同时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
九、应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4日至8月23日(周六、周日不休),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沈北新区公安消防大队一楼通讯班,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49号(北美公馆斜对面)。
3.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工作经验证明(退伍士兵,需提供退伍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二)政审、体检。报名者在消防大队领取政治审查表后,需回到户口所在地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报名者统一到沈阳市公安消防支队指定单位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三)面试。政审、体检合格后,消防大队与区人社局共同组织报名人员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到。面试合格后,消防大队电话通知报到时间,未按时报到者按违约处理。
消防大队联系人:周含 联系电话:024-89862558
沈北新区公安消防大队
沈北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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