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9年1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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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3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鞍山盛德矿业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轻烧氧化镁窑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2-8781859 通讯地址:岫岩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政务大厅 邮编:114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年产8万吨轻烧氧化镁窑改造 | 岫岩满族自治县偏岭镇王家堡村 | 鞍山盛德矿业有限公司 |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位岫岩满族自治县大营子镇。属于改扩建项目,拆除原有2t/h燃煤锅炉,新建一台4t/h的生物质锅炉。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万元。 | 1、上下料产生及矿石破碎产生的粉尘、轻烧窑产生的烟气、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及雷蒙机产生的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配备可移动式除尘车清扫地面粉尘。确保粉尘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肥。 3、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声、降噪、减振处理,封闭厂房。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最近居民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 4、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袋装,作为产品外售;炉渣全部售至砖厂;沉降至厂区地面后回收的粉尘装袋,作为产品出售给砖厂;废矿石外卖修路;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采取报纸公示和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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