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双公示工作接受国家评估获高度评价
日前,记者从发改局获悉:国家有关部门评估机构对海城市“行政许可信息公示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双公示”工作进行了评估,经过抽查、信息查询、数据核实、标准执行等方面工作检查,国家评估机构对海城市“双公示”工作予以了“各项指标达标,成果明显,经验值得推广”的高度评价。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做好“双公示”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海城市自2016年1月起全面建立和实施了“双公示”制度,制定出台了《海城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公示内容和标准,统一规范公示窗口和公示方式等重点事项要求。根据“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的要求,由市领导担任推进“双公示”工作负责人,发改局主要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各有关部门也指定了“双公示”负责人,并安排了信息录入员和信息审核员。工作中,海城市按照“谁生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强化调度,执行标准,按规操作,及时公示。目前全市共有18个部门参与和开展了“双公示”工作,共公示“双公示”信息2200余条。其中,行政许可类信息1700余条,行政处罚类信息500余条,全市上下形成了“双公示”长效工作机制。为了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双公示”工作,海城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双公示”工作宣传活动,结合政务公开日等活动载体,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2000多份,在“信用海城”网站上开辟了“双公示”工作专栏,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全市上下在形成了重视“双公示”、落实“双公示”和查询利用“双公示”的良好氛围同时,也为打造透明政府和公信政府,促进简政放权、实现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