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东区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鞍东政办发〔2019〕16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铁东区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4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铁东区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和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巩固国家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特制定《铁东区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提出的“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精神,全面贯彻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遵循“政府主导、市区联动、属地管理、建管并举”的原则,建立高效的网格化、标准化、精细化城市管理体系,改善城市环境,优化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更好地实现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摸清底数,建立机制,明晰标准,夯实责任,重点解决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居住小区等方面的问题,强化城市微修,完善城市功能,创造宜业宜游宜居的城市环境。
三、工作任务
(一)环境卫生管理
道路清扫保洁实行一扫全保,居民区环境卫生实行早扫全保,做到道路、居民区 “八净”。规范垃圾收集、清运管理,每天不少于2次,垃圾清运及时率达到100%,加强垃圾转运站建设管理。按标准规范设置环卫设施,推进“厕所革命”工作,加强公厕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贯彻落实《鞍山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四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建设,全面做好宣传工作。开展环卫清扫面积测算工作,摸清底数,按标准配齐人员和环卫清扫车辆,加速环卫作业机械化进程,建成区低尘机械化清扫率每年递增5%,为推进环卫市场化改革奠定基础。
责任单位:区市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二)市政设施管理
市政工程建设强化文明安全施工,落实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制度,严格执行《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行业规范标准,保障工程按期保质保量竣工。整治车行道,消除车辙、痈包、“马路拉链”、路面积水、管道淤积、窨井盖沉陷等病害和问题,强化道路挖掘恢复质量的监管,提高道路平整度和道路安全通行能力。整治路沿石,现状较好的对破损处更换、维修,现状较差的整体定制、更换,达到整齐划一;对道路两侧人行道板进行维修,达到无裸露地面;对区域内区管道路、人行道、居民区道路等设施进行定期巡视,按规范进行安全检测,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设施完好。加强全区各类井具管理,井具设施要达到井框周围无沉陷,与路面平顺相接,井具设施产权单位履行职责,及时维修养护。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园林绿化管理
全面贯彻落实《鞍山市绿化管理条例》;严格绿线管控,加大对违法占用绿地的执法力度;对全区园林绿化建设统一管控,对全区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审定,统一建设风格;加大全区绿地养护管理力度。建立园林绿化设施养护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将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检查考核结果与园林绿化养护企业的信用评价挂钩,每年发布养护质量信用评价结果,并在发布当年的园林绿化设施养护服务项目及园林绿化建设项目招投标中使用;对全区主次干道行道树全面补植,消灭缺株断条;对全区现有绿地进行摸底调查,建立数字化管理平台。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城市亮化管理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制定城市亮化规划,科学设置城市色彩,增加视觉舒适度,使照明功能和艺术品位并重,突出合理性、观赏性和艺术性,提升城区亮化标准。按照城市亮化规划布局,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逐步推进我区亮化工程提标改造升级。加强节日亮化管理,强化分区风格管控,有效营造节日氛围。推广亮化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结合具体情况设定亮化设施开闭时间。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城市居民小区管理
针对我区旧住宅区管理突出问题,“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难,小区环境卫生差、管理无序”,我们借鉴沈阳市管理经验,以问题、需求和效果为导向,通过建立联席会议、部门进小区、明确责任主体、推进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自愿选择服务主体和服务模式,在居民普遍接受的服务收费标准基础上,创新工作方法,解决反映强烈的小区环境“脏、乱、差”、小区设施“残、破、缺”的问题。改善老旧小区、弃管小区内道路、排水、绿化、垃圾收集等各类设施,从严整治老旧小区绿化设施残缺、圈地种菜、私搭乱建等现象,治理车辆物品乱停乱放、楼道乱贴乱画等行为。封闭式物业小区管理应无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排水排污管道畅通、无堵塞外溢现象;小区道路平整,交通标志齐全规范;设施设备完好并运行正常;垃圾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垃圾实行分类管理,园区共用部位、设施设备干净整洁,草坪生长良好无杂草、污物;无媒体、信访曝光案件,客户有效投诉处理满意率达100%。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六)施工现场管理
严格执行《鞍山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市政府187号令)等规定,规范行业标准,进一步聚焦工地围挡、施工场地和扬尘等环节,建立全链条考核评分体系,实施全市建筑工程的标准化管理。建立建设单位总负责、施工单位具体实施、监理单位监督落实的“三位一体”文明施工管理机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工地设置围挡、场内道路硬化、物料密闭处理等各项措施,确保施工现场落实“六个百分百”(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工地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车辆密闭)。开展各项排查、治理工作,要标准明确、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治理措施准确到位。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局
(七)户外广告牌匾管理
制定城区户外广告牌匾整体规划,规范设置,总体管控,分区实施。清理整治户外广告牌匾,对各类违法违规广告牌匾依法处理。加大户外广告监管工作力度,加强户外广告的日常维护,做到干净整洁、安全牢固,定期组织对大型户外广告进行安全评估,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要坚决拆除。规范牌匾设置,对画面污损、字体和夜景照明设施残缺的牌匾进行清洁、修饰,对陈旧破损的牌匾进行更换或改造;对于违规设置的小灯箱、霓虹灯等坚决拆除,禁止悬挂各类促销布幔条幅等宣传品。强化灾害性天气户外广告牌匾风险除患排查,建立应急预警体系,确保及时发现隐患消弭隐患。
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八)城市日常秩序综合管理
1.“十乱”行为管理
开展治理“十乱”行为(乱堆放、乱搭建、乱张贴、乱拉挂、乱摆卖、乱晾晒、乱开挖、乱丢弃、乱排放、乱发放等)专项行动,全面清理卫生死角和环境脏乱差现象。出台“门前三包”管理办法和非法小广告清理处罚管理办法。加强日常巡查执法,对“十乱”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强化“门前三包”管理,督导经营业户履行管理责任。按照网格化要求,加大对“十乱”问题的采集、处置,消除管理空档和盲区。重点对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进行整治,清理垃圾渣土、废旧杂物、禽畜养殖等。加大非法小广告的发现处罚力度。对各类配电箱、接线箱、变压器、控制箱进行改造,优化位置、小化设备、绿化遮蔽、美化处理。对各类废弃杆桩、线缆、铁塔、基础等进行清除。
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2.占道经营管理
全面清理流动商贩,保障行人通行安全。对区范围内流动商贩进行全面清理,重点加大主要道路、公园广场、火车站、客运站、商业区、校园周边等流动商贩集中区域以及高发时段的巡查管控,对商贩依法进行处罚,杜绝违法经营行为。合理设置季节性便民摊点,划定范围,限定数量,规范经营行为,确保整洁有序、不影响交通。强化执法巡查,全面取缔其他占道经营摊点,集中治理马路摊点,对违法占道经营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将集中整治与长效管控措施相结合,确保街面秩序管理常态化。
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3.早夜市管理
合理规划设置便民早夜市,除步行街市场外,取缔全天占道市场,一律实行早夜市管理,同时逐步引导经营业户退路入室经营,有效降低对城市容貌、交通及周边居民的影响。进一步规范我区早夜市经营秩序,早夜市须按照认可的范围经营,坚决禁止外溢经营的出现。市场撤市后要及时认真清扫场地,做到人走地净,不得污染环境。加大早夜市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监管工作力度,下发《鞍山市露天占道市场管理办法》,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强化对早夜市经营主体的监督考核,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符合市场经营要求或整改后符合要求的,予以保留;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实施清理。
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
4.露天烧烤管理
对未经许可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绿地、居民区等公共场所从事店外露天烧烤、摆设大排档等行为进行整治。强化宣传教育,做好警示告知,有序规范疏导,严格监管处罚。对许可的露天烧烤点下发《露天烧烤管理规定》,对配套设施不全,影响市容环境的临时露天烧烤点,要随时予以取缔。按照“打早”、“打小”原则,全面加强夜间值守和巡查,对容易出现露天烧烤的重点地区,每晚必须坚持有人值守,对出现的露天烧烤排档采取“夜取证、日查处”的方式进行整治。
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责任分工
区住建局为牵头单位,负责住建系统精细化建设管理的综合协调,牵头抓总工作。负责区管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负责制定行业检查标准和细则,对各相关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比。
区委宣传部、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公安铁东分局、区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市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等按照各自职责,协同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铁东区精细化管理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刘雨虹 副区长
副组长:杨 健 区住建局局长
成 员:张连虹 区宣传部副部长
程 明 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马 刚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吴太一 区发改局局长
陈晓东 区财政局局长
李彦庆 区环保局局长
韩维宇 区商务局局长
高先正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赵世权 公安铁东分局副局长
姚智崇 对炉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砚喜 和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宪玉 钢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 龙 站前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永波 胜利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文宇 园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谭世斌 山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韩喜龙 解放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晓巍 长甸街道办事处主任
郭 军 东长甸街道办事处书记
原秀文 湖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纪东 常青街道办事处主任
付忠斌 新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林松 旧堡街道办事处书记
孙建哲 大孤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杨健(兼),办公室电话(传真):2699720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高效推动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成立铁东区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负责日常沟通、协调和指导等工作,充分发挥市级统筹协调、服务指导和监督监管的主导作用。严格落实区级科学组织、综合管理和系统推进的主体责任。建立各相关单位、部门之间信息相互沟通、资源共同享有、上下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明确工作任务,全力推进落实。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落实工作责任,量化任务指标,确保每项工作落实到位。区财政部门要完善精细化经费保障机制。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营造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社会氛围,形成“我为发展城市尽一份力,城市发展成果为我所享”的互补局面。
(三)强化行业监管,加大考评力度。为建立健全精细化管理工作各项机制,完善检查考评各项制度,同时建立以下工作制度:一是调度例会制度。实行月调度周例会,每月召开全区精细化管理调度会,着重解决全区在精细化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每周召开工作专题例会,针对全区精细化过程中的共性问题,提出工作要求,研究解决办法,对应制定调度例会制度。二是督查考核制度。各专业组按督查计划每周开展专项督查,并实施信息周报制度。充分利用爱鞍山8890民生服务平台,使群众广泛参与监督。
***:精细化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铁东区环境卫生督查考核评分一览表.doc
***:铁东区老旧小区精细化考评表.doc
***:铁东区市政设施管理考核评分表.doc
***:铁东区物业小区精细化管理考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