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东区今冬明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铁东区今冬明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迅速动员部署,立即组织实施。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26日
铁东区今冬明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12.19”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市消防局统一部署,区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2014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区集中开展今冬明春“清剿火患”战役。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区政府成立“清剿火患”领导小组。
组 长:吴刚壮 铁东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姜 浩 铁东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金良 铁东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高建武 铁东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 员: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公安分局副局长姜浩兼任办公室主任,张金良大队长、高建武大队长兼任副主任,消防大队、治安大队、内保分局、保安大队、巡特警大队的主管领导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全区“清剿火患”战役的形势研判、组织指挥、调度督导、考核评估和信息综合等工作。消防大队负责对二级列管单位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对其它警种进行消防业务指导和加强执勤备战、实施灭火救援工作。治安大队负责组织、指导公安派出所、警务室开展第三级消防监督管理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内保分局负责督促本系统列管的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做好消防工作;保安大队负责对保安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单位内部消防安全检查;巡特警大队负责参与灭火和应急救援的先期处置工作,协助消防部门和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工作。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参照区里模式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加强战役调度指挥,确保扎实有序开展。
二、战役目标
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依法监管、公安机关主动作为、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广泛深入地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全面普查整治火灾隐患,集中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筑牢火灾防控基础,坚决实现“三个确保”:即坚决确保全区网格化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坚决确保全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日程,切实落实整改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坚决确保全区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
三、战役任务及措施
(一)全面普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
1、实行“网格化”、“实名制”消防安全隐患普查。部署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十条标准》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的管理要求,组织以行政村、社区为单元,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的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网格辖区内的单位发生火灾时,街道、社区应组织义务消防队扑救初期火灾并做好火灾善后处理工作。战役期间公安派出所和消防大队要开展实名制检查,严格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单位消防安全检查率达到100%。
2、重点整治人员密集、石化企业和“三合一”、“七小”场所隐患。公安、城建、安监、文化、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彻底查清人员密集、石化企业和“三合一”、“七小”场所存在的建筑消防设施不完整好用、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行动、消火栓无水、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违规住人等问题,督促单位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和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公安派出所和消防大队要重拳打击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采取罚款、拘留、关停等执法手段;对符合挂牌督办条件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对群众通过“96119”热线等渠道,举报投诉的火灾隐患,一律进行及时核查。
3、着力整治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施工、使用的违法建筑。公安、城建、安监、工商等部门联合对新旧城区改造区域、“城中村”以及物流仓储、商贸市场、“三合一”场所集中区域进行排查,彻底查清辖区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施工、使用的违法建筑,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限期整改隐患。对于限期内隐患整改完毕的单位,组织认真复查,并做好登记备案;对限期内隐患未整改完毕的单位,书面报告区政府挂牌督办并组织研究解决方案。对涉及消防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并承担相应的管理或监管责任。严厉查处打击生产、销售、维修等领域的不合格消防产品或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加强对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和阻燃制品的抽查检验。
4、全面治理市政消火栓等消防供水设施问题。城建部门要对现有市政消火栓(含消防水鹤)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照市政规划图纸,沿市政规划道路逐个排查建设和维护保养情况,对于规划道路旁未同时设计、施工消防给水设施的,要明确主责部门和协办单位限期予以补建;对已经建设但被埋压圈占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予以处罚,并责令期限恢复原状;对不能使用的,要抓紧时间维修保养;对因供水管网不完善等原因确实难以补建市政消火栓的街区,要建设市政消防水池或消防水鹤。战役期间,现有消火栓要全部保养1次,确保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0%以上,满足灭火救援需要。
5、切实加强“三节”、“两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元旦、春节(除夕)、元宵节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和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域、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等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集中消除一批影响节日安全的隐患问题。市、省、全国“两会”前夕,要组织对会场、住地等“涉会”场所以及交通、通讯枢纽等要害部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不能立即整改或在限期内整改的,要采取临时查封、“三停”等强制措施进行处罚。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确定一批死看死守单位,逐一督促单位落实更加严格的火灾防范措施,确保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1、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活动。消防大队要组织消防宣传“五进”活动,推动企业、农村、学校、社区和家庭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活动。教育部门要在寒假前后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布置一份假期消防作业、开展一次灭火逃生疏散演练”为内容的“三个一”活动。民政、卫生部门要督促养老院、福利院等弱势群体场所和各类医院开展查找、整改隐患和疏散逃生演练活动。文化部门要部署歌舞厅、演艺、酒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活动。安监部门要指导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商部门要组织消防宣传“进企业”活动,落实本部门消防宣传教育职责任务。
2、加强新闻媒体和新兴媒体的消防宣传。消防大队要适时联合媒体,深入报道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和“三合一”区域隐患治理、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消防安保、灭火救援典型案例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每月至少刊发一次专版报道或开展一次有影响的主题策划报道。
3、开展全民自查自改火灾隐患宣传活动。向全区发出通告,以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农村为重点,开展全民自查自改火灾隐患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督促管辖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活动。发动大学生消防志愿者等社会团队,广泛参与查找身边火灾隐患,实行“自改自查火灾隐患日”制度,相关责任主体定期自觉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活动。继续开展“火灾隐患随手拍”活动,发动群众通过多种载体,参与排查、举报身边火灾隐患。
4、加强冬季防火提示性宣传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员密集场所提示性消防宣传工作标准指导意见》,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提示性消防宣传,确保提示位置、提示内容有效落实。要充分利用户外视频、公益广告、移动电视、宣传橱窗、展板、手机短信及微博、微信等宣传阵地,大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各宣传终端每半个小时至少要播发一次消防宣传内容,不断提高消防宣传的覆盖率和居民消防常识知晓率。
5、强化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消防大队要组织对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一次专业培训,确保培训率达到100%。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再次进行摸底,全面掌握消防控制室数量、岗位人员情况和持证情况。凡是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要对单位从重处罚,并要求单位尽快招聘取得消防职业资格人员上岗,或尽快安排人员参加明年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要对所有在岗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进行一次全面培训,确保熟悉掌握岗位工作要求和应急处置程序率达到100%。
(三)大力开展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1、深化冬季练兵工作。消防大队要结合辖区灾害事故特点,深入开展以体能训练、理论学习、装备操作、熟悉演练和预案完善为主的冬季执勤岗位全员练兵活动,突出实战化训练要求,提高灭火救援实战能力。春节前,新兵在投入执勤前至少进行一次“真火训练”,逐一考核、人人过关。对辖区内大型商场市场、节庆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油、电、气、暖等民生重点单位至少实地熟悉1遍。全国“两会”前,对“涉会”场所至少熟悉演练1遍,要组织开展不少于8次多力量联合参战的实战演练,切实提高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在辖区和重点单位熟悉演练时,对发现的消防车通道堵塞、建筑户外广告牌遮挡、消火栓圈占埋压等影响灭火救援的问题,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2、强化执勤战备工作。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严格落实各项战备制度,全面做好“灭大火、救大灾、打恶仗”的各项准备工作。对指挥力量薄弱的执勤中队,消防大队要统一调配人员,确保每个执勤中队至少有2名以上干部在岗在位。及时补充基层一线所需的灭火救援装备器材和保障物资,落实消防车水泵、水带接口等防冻保暖措施,确保车辆装备时刻处于完整好用状态。针对冬季冰雪、严寒条件下的消防车和消火栓供水能力进行测试,合理制定区域供水方案。
3、规范作战勤务操作规程。不断深化作战规范化工作,认真执行《灭火作战现场行动规程》、《层级化灭火作战现场指挥规程》、《类型火灾扑救行动指引》等标准,优化勤务规格、模式、效能,提高现场处置规范化、专业化水平。针对节日庆典和“涉会”的重要地段、重点场所等,派驻定点执勤力量,进行现场监护,第一时间处置突发灾情。加强第一时间出动力量,坚持多点调派、多队响应,落实联勤联动机制,确保初战警力充足、装备有效。消防大队全勤指挥部靠前指挥、科学处置,针对冬季作战特点,严格落实现场安全制度,切实加强现场安全防护,提高紧急避险意识,确保不发生作战安全事故。
4、提高战勤保障能力。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灭火救援实际需要,储备充足的灭火救援器材、消防员防护装备、灭火药剂以及必要的生活物资等。在做好装备零配件和必要物资的储备同时开展消防装备巡检巡查工作,及时排除装备故障和安全隐患,确保执勤装备完好率达到100%。
四、战役要求
(一)科学摆布,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工作摆布和统筹,要一手抓“清剿火患”战役推进,一手抓消防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确保我区“清剿火患”战役任务的高标准完成。
(二)分清责任,严肃问责。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履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合力攻坚。区政府成立督查工作组,对战役期间的“网格化”管理工作、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执勤战备工作、消防宣传工作、消防安保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督察工作中发现不认真履职,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及时问责处理并协调组织部门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对发生较大以上的火灾,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依法依纪对负有消防“网格化”管理主要责任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三)强化考评,严明奖惩。区“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依据本方案制定考评办法,每月对各部门、各单位战役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并不定期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四)重视信息,及时报送。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战役情况的收集、整理、归纳、总结、报送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同时将联系人名单上报专项行动办公室。区“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编辑简报战报,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提供相关素材资料。明年1月起,每月的10日、25日分别报阶段性工作情况,战役结束后2日内报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