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处非办发〔2021〕1号河池市金城江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加大普法和防非宣传力度,提高公众防范非法集资意识和能力,根据处置非法集资部级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处非联办)、自治区处非办和河池市处非办统一部署,定于2021年6月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一)活动主题。本次宣传月以“学法用法护小家 ∙ 防非处非靠大家”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要求,全行业多层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宣传活动,引导群众主动远离非法集资,共同守护美好生活。
(二)活动时间。2021年6月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其中6月15日为集中宣传日,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同步发声,扩大宣传声势。
二、重点宣传内容
(一)开展《条例》普法宣传。各乡镇(街道)处非办、各成员单位要做好《条例》在本地本单位内部的培训、辅导和宣传,落实自身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增强责任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结合《条例》重点内容,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非法集资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增强社会公众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行业主(监)管部门要根据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特点,组织开展针对性宣传活动。
(二)加强风险警示。重点针对私募基金、财富管理、房地产、养老服务、涉农组织、线上教育等行业领域,以及打着区块链、虚拟货币、解债服务等旗号的新型风险,强化警示提示。要做好有关行业政策解读,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和犯罪手法。特别要使全社会都懂得,做生意是要有本钱的,借钱是要还的,投资是要承担风险的,做坏事是要付出代价的,宣扬“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诈骗。
(三)引导理性维权。在重大案件风险处置工作中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不实言论,回应社会关切。同时积极宣传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和渠道,引导社会公众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防非处非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工作机制作用,及时制定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压实各方工作职责,做好本辖区宣传月组织部署和督促落实工作,确保组织有力、分工明确、成效明显。有关行业主(监)管部门要主动担当、积极配合,部署本行业领域贯彻落实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职责。要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推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常态化。
(二)拓宽宣传渠道。要巩固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公交地铁移动媒体等传统宣传阵地,全年开展常态化宣传。要积极拓展“两微一端”、视频平台等新媒体渠道,强化线上线下宣传协同,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易感人群,开展差异化宣传和精准投放。要发挥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牌、社区宣传栏、村镇大喇叭、学校课堂等宣传媒介功能,增强宣传渗透力。要充分发动一线部门、金融机构、网格员、社区志愿者等基层力量开展宣传教育,鼓励身边人讲身边事。各地应继续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鼓励开展灵活多样的“非接触”宣传,减少人员聚集。
(三)丰富宣传方式。要将专业知识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可通过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蹭热点”等方式,推出更多接地气的宣传作品;探索开展知识问答、任务挑战、作品评选等趣味活动,拉近宣传距离、搞活宣传方式,提升互动性和参与感。要积极整合资源,将宣传月活动与各地各行业有关活动有机结合,切实提升宣传质效。宣传月期间,处非联办将依托中国银行保险报举办《条例》知识竞赛(详见***1),请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积极组织参与。
四、做好工作总结和材料报送
宣传月期间,处非联办将通过抖音政务号、处非动态等形式推送各地各部门典型做法和优质宣传素材,为展示我区防非宣传成效,请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积极报送高质量材料,我办收集后报市处非办,将择优编发推广,报至自治区处非办并向处非联办推荐刊播。宣传月结束后,请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认真总结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数据统计见***2),包括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等,于2021年7月7日前报送金城江区处非办。邮箱:jrb2259908@163.com,联系人:曾虹、2259908,182****9580。
各乡镇(街道)宣传月活动情况,将作为2021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平安建设工作考评重要依据。
***:1.“防范非法集资知识答题团队争霸赛”参与指引
2.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3.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相关资料
河池市金城江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