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职业病防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辽宁乔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鞍山市职业病防治院委托,对鞍山市职业病防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LNQT2019080902)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 分包产品名称 | 采购最高限价 |
01 | 高档全数字化便携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 80万元 |
1、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响应无效。
2、每个包报价均不能超过各包的采购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无效;
3、报价包括: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培训等完成项目必须发生的全部费用。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供应商如为经销代理商且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时须提供制造厂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若由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还需提供国内总代理的证明文件;
(2)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厂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无须提供)、供应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所投产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5.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从2019年8月26日起至2019年 8月29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到辽宁乔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受理处206室购买采购文件;现场购买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 元/套,购买采购文件前请详细了解是否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该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四、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响应无效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五、报名方式:购买采购文件等同报名。
六、采购公告发布
本采购公告在鞍山市政府网站、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2019年9月4 日14:00 (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鞍山市人民路269-271号)。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 不接受 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的程序及要求: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应当保密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事项。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采购人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由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共同接收。
3.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提起投诉。质疑、投诉应按照先质疑后投诉的程序进行,未经过质疑的投诉事项,项目主管部门将不予受理。
九、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项目主管部门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鞍山市职业病防治院
地 址:鞍山市新陶官街道陶官街19号
联系人:金德新
联系电话:0412-8580917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乔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西顺城内街61号
联系人:张建 、朱頫来
联系电话:024-23883380
项目主管部门: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鞍山市东区东三街58号
联系人:崔妍
联系电话:0412-5531251
辽宁乔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