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8年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争取资金506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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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0日发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农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2018年继续实施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我委利用这一有利契机,充分结合我市农村电网建设实际,与电力部门密切配合,经过深入调研、合理规划,多次与省发展改革委沟通联系,争取50614万元用于2018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
我市2018年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涵盖2个县(市),其中:海城市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共投资38034万元,并被列为全国小康电示范县;岫岩县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共投资12580万元。
此批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的建设,将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村地区基础设施水平,农村电网结构更加完善,农村居民和企业用电条件持续改善。今后,我委还将继续努力,争取国家和省对我市农网建设和改造工作的支持,为落实******系列***精神,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建和谐鞍山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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