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食药监局***督办两节期间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在今年“元旦”“春节”市级监督抽检中,全地区有6个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鞍山市食药监局立即移送到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启动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封存、召回等措施,对销售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立案调查。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下达了核查处置函,要求当地监管部门切实查找原因、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为进一步督促相关县(市)、区监管部门扎实开展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和案件办理,3月16日,鞍山市食药监局分管领导带领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到相关县(市)、区监管部门对开展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和销售企业问题隐患整改落实的情况进行督查督办。截止目前,此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销售企业已经完成对不合格食品的下架、封存、召回等工作,并在辖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不合格问题原因查找和整改落实,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对6家食品销售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仍在办理中,鞍山市食药监局将继续对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工作进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