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重拳打击化妆品市场违规行为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化妆品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必备之物,市场上各式各样的化妆品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直接关系着其健康安全。作为食药监管部门,如何履行监管职能,有效地加强化妆品的安全监管,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采访中,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化妆品经营市场的主要现状:
——化妆品经营单位分布广、规模小、数量多。据食药监部门掌握,我市化妆品经营企业有千余家,有化妆品专卖店,也有兼营化妆品的超市、商场、药店、母婴用品店,以及经营使用化妆品的美容美发机构等;有分布在四隆、景子街、新兴这样比较集中的市场,也有散布在城乡各个角落的小店铺。绝大部分化妆品店店面小,不稳定、浮动量大,给执法监管带来一定难度。
——经营者缺乏基本的守法经营意识。化妆品行业的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较低,有些经营者虽然经营化妆品多年,但对化妆品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知之甚少,守法经营、规范经营的理念欠缺,购进的化妆品渠道不明,不能按要求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
——产品质量不能有效保证。有些经营的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范,进口产品没有中文标示,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和进口化妆品等不规范行为。
在某药店,食药监部门的执法人员发现其化妆品专柜正在销售标示广州某化妆品有限公司出品的祛斑精油,外包装未标示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该单位也未能提供出上述产品的批准证明文件,经核实,该产品未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在另一家化妆品店,发现正在销售自称是韩国进口的几种洗发水,外包装上没有中文标示,也提供不出进口化妆品的批件,经营者称是自己从韩国买回来放在店内销售的。在其他的一些化妆品经营市场,也发现正在销售的几个国际品牌的化妆品,外包装没有中文标签标识,营业厅内挂着某某国代购字样。针对这些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违法违规行为,食药监部门予以严厉查处。这次专项整治共检查商场、超市、药店、便利店等化妆品经营单位1104家,出动执法人次720人次,责令改正276家,警告58家,涉嫌违规违法37家,行政处罚5家,没收产品475件,涉案物品总值近两万元。据介绍,为加强我市化妆品经营环节的监管工作,规范和整顿全市化妆品市场秩序,打击化妆品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2015年4、5月份,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重拳出击,在全市开展为期2个月的化妆品经营企业集中整治工作。这次专项整治全面排查了底数。执法人员对鞍山地区各城乡经营化妆品单位进行清查摸底,清查化妆品经营单位1106家,并对经营单位从产品供货商及批准文件的合法性、标签标识、产品保质期、进货查验制度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问题一一予以指出;强化了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在检查的过程中,食药监局的执法人员从食药监管工作职能、化妆品经营法律法规及真假化妆品辨识等方面对经营者进行宣传讲解,增强其合法经营、规范经营的意识;与化妆品经营比较集中的各商场、批发市场的管理者沟通、约谈,要求他们对管辖的业户承担监管责任;严厉打击了违法行为。对违反《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化妆品管理规定的经营单位,均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通过此次开展化妆品经营企业集中整治,很多化妆品经营者在经营行为上有了很大改变,增强了依法经营的意识,开始清理店内的产品,一些“水货”、“代购”的化妆品纷纷下架,索取和留存生产商资质、产品批准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这次整治行动,得到了消费者的广泛认可,知道了如何辨识真假化妆品、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进一步增强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下一步,市食药监局将继续深入开展辖区内化妆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巩固前期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确保化妆品质量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