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分单位)
三、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四、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五、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功能科目)
六、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七、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八、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九、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表
十、2019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表
十一、2019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2019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2019年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表
十四、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十五、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十六、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七、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债务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九、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二十、2019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二十一、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二十二、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规章和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全市质量综合管理和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纲要和有关政策、规划、措施;组织实施国际通用的质量标准;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三)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工作;依法组织查处产品质量、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按职责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四)负责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发布推荐性农业标准规范;负责新产品开发、投产鉴定和技术改造的标准化审查工作;管理采用国际标准和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管理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五)负责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建立本地区计量标准;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和强制检定工作;组织本地区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六)承担全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七)负责全市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管工作;实施对全市相关实验室、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的申报和监管工作;实施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管工作。
(八)承担综合管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监察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
(十)按权限负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构编制、人事、财务经费管理和信访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
2.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
3.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4.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第二部分 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见***)
第三部分 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9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住房改革支出。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1061.16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9年,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所属单位部门收入预算1061.16万元,比上年减少4466.41万元,减少80.8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1.16万元,同比减少2334.82万元,减少68.75%;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同比减少2131.59万元,减少100%。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原我部门所属5家事业单位分离出去,由于成立行政审批局,所有收费项目归入行政审批局,我部门所属单位均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9年,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所属单位部门预算总支出1061.16万元,同比减少支出4466.41万元,减少80.8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551.43万元,减少78.70%;项目支出减少914.98万元,减少90.15%。减少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原我部门所属5家事业单位分离出去;二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是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对项目支出数量及金额进行压缩。
二、关于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所属单位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61.16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行政事业性收费,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61.16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820.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09万元;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69.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2.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79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9年,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所属单位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061.16万元,比上年减少4466.41万元,减少80.80%。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所属单位减少5家;取消了我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权。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9年,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所属单位财政拨款支出1061.16万元,同比减少支出4466.41万元,减少80.8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551.43万元,减少78.70%;项目支出减少914.98万元,减少90.15%。减少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所属单位减少5家;二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是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对项目支出数量及金额进行压缩。
三、关于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所属单位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61.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9.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2.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79万元。
人员经费78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172.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8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9年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10.77 万元,其中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109.57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事业单位整合后,所属5家事业单位从我部门分离出去,公务用车数量减少;二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节约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的结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及所属3家行政机关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63.9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拨款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拨款3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账上共有车辆1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已上交未销账车辆10辆。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所有项目支出均要制定绩效目标,根据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我部门绩效考核支出项目共5项,总计100万元。绩效目标详情见***《2019年技术监督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22表“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及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权限。因此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表没有数字。由于本部门没有债务、没有30万元以上采购预算,因此,项目支出-债务支出预算明细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没有数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物(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物(款)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支出(项):反映基本支出以外的项目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