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广东同益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为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行业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2018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8〕***号)和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2018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18〕5号)有关规定,我区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组(以下简称“区检查组”)将于2018年7月下旬至9月对贵单位开展2018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行检查阶段(7月23日至8月3日)
请贵单位填写《2017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情况表》(***1)。填写要求:本区级政府采购项目上限为30个,并对照《2018年代理机构专项检查指标体系》(***2)对2017年度执业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于8月3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fcg@chancheng.gov.cn
二、书面审查阶段(8月6日至8月17日)
区检查组根据贵单位上报材料随机抽取5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书面审查,检查项目名单另行通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质疑答复十个方面内容。贵单位需按要求准备相关档案材料,报送至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进行书面审查。
三、现场检查阶段(8月20日至9月7日)
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区检查组进一步到贵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并签字盖章确认工作底稿。现场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处理处罚阶段(9月10日至9月30日)
区检查工作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处罚。
五、工作要求
监督检查将按照检查方案和规范要求统一开展。贵单位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全面,漏报瞒报的视为弄虚作假,逾期未报送的视为拒绝监督检查。请贵单位认真配合做好本次检查工作。
***:1.2017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情况表
2.2018年代理机构专项检查指标体系
3.2018年代理机构专项检查指标体系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