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铁东区2014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鞍山市铁东区概况
第二部分鞍山市铁东区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鞍山市铁东区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鞍山市铁东区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五)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八)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本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九)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铁东区预算单位构成
1 中共鞍山市铁东区委员会办公室
2 中共鞍山市铁东区委员会组织部
3 中共鞍山市铁东区委员会宣传部
4 ***鞍山市铁东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5 ***鞍山市铁东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6 中共鞍山市铁东区委员会老干部局
7 中共鞍山市铁东区委员会党校
8 中共铁东区委铁东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9 中共鞍山市铁东区机关工作委员会
10 鞍山市铁东区编委办公室
11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2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鞍山市铁东区委员会
13 中共鞍山市铁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14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15 鞍山市铁东区司法局
16 鞍山市铁东区公证处
17 鞍山市铁东区社区矫正管理中心
18 鞍山市铁东区环境保护局
19 鞍山市铁东区卫计局
20 鞍山市铁东区卫生防疫站
21 鞍山市铁东区妇幼保健院
22 鞍山市铁东区民政局
23 鞍山市铁东区残疾人联合会
24 鞍山市铁东区婚姻登记管理处
25 鞍山市铁东区社会保险局
26 鞍山市铁东区文化体育局
27 鞍山市铁东区文化馆
28 ]鞍山市铁东区图书馆
29 鞍山市铁东区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30 鞍山市铁东区交通局
31 鞍山市铁东区公路运输管理所
32 鞍山市铁东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33 鞍山市铁东区房产局
34 鞍山市铁东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35 鞍山市铁东区绿化管理所
36 鞍山市铁东区公厕管理所
37 鞍山市铁东区烈士山公园
38 鞍山市铁东区静湖公园
39 鞍山市铁东区回迁房建设管理办公室
40 鞍山市铁东区房屋征收管理局
41 鞍山市铁东区服务业局
42 鞍山市铁东区财政局
43 鞍山市铁东区会计结算中心
44 鞍山市铁东区非税收入管理局
45 鞍山市铁东区发展和改革局
46 鞍山市铁东区企业托管中心
47 鞍山市铁东区科学技术局
48 鞍山市铁东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49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鞍山市铁东区委员会
50 鞍山市铁东区科学技术协会
51 鞍山市铁东区妇女联合会
52 鞍山市铁东区工商业联合会
53 鞍山市铁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4 鞍山市铁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5 鞍山市铁东区劳动就业服务局
56 鞍山市铁东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57 鞍山市铁东区审计局
58 鞍山市铁东区统计局
59 鞍山市铁东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60 鞍山市铁东区档案局
61 鞍山市铁东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62 鞍山市铁东区经济协作局
63 鞍山市铁东区招商二局
*** 鞍山市铁东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65 鞍山市铁东区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66 鞍山市铁东区农村经济发展局
67 中国人民解放军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武装部
68 鞍山市铁东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69 鞍山市铁东区教育局
70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
71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
72 鞍山市铁东城南新区管理委员会
73 鞍山市铁东区长甸街道办事处
74 鞍山市铁东区东长甸街道办事处
75 鞍山市铁东区解放街道办事处
76 鞍山市铁东区山南街道办事处
77 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街道办事处
78 鞍山市铁东区胜利街道办事处
79 鞍山市铁东区站前街道办事处
80 鞍山市铁东区钢城街道办事处
81 鞍山市铁东区和平街道办事处
82 鞍山市铁东区对炉街道办事处
83 鞍山市铁东区湖南街道办事处
84 鞍山市铁东区常青街道办事处
85 鞍山市铁东区新兴街道办事处
86 鞍山市铁东区旧堡街道办事处
87 鞍山市千山区大孤山街道办事处
第二部分鞍山市铁东区部门预算公开表
(见***)
第三部分鞍山市铁东区预算情况说明
2014年铁东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1900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82500万元,非税收入36500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4500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经费87724万元;商品和服务经费45399万元;政府采购1832万元;社会保障9995万元;偿还债务支出5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
2014年铁东区“三公”经费预算表.xls
2014年铁东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表.xls
2014年铁东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