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速推进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6】95号)要求,区政府积极落实工作,结合权责清单,依据法律法规认真制定了我区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经区法制办审核通过,确定我区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包括12个部门73项随机抽查事项,审定后,通过政府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同时各部门也要在本部门网站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相关部门还要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全面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开展市场监管执法,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各相关单位要依据本通知,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平山区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xls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201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