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含人事信息)东港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第17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166号文件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庄河-丹东天然气管道项目规划线路公示方案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庄河-丹东天然气管道项目规划线路
2、项目位置:东港市境内
3、项目单位:辽能(丹东)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4、主要内容:东港市境内管线长度83公里,建设2座场站,4座阀门。
二、公示时间: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2月4日
三、公示方式:政府网站
四、意见反馈渠道:
该项目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应在公示期限内向东港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或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反馈意见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等复印件(如不是本人产权,反馈意见时请提供委托授权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东港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415-7117708 项目单位:159****7907
特此公示
***:17号公示4-2路由图.pdf
***:17号公示4-1路由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