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
7月21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云主持会议。
会前,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会议强调,《民法典》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实施、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取得的重要成果。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民法典》实施的重大意义、必然要求,深刻把握《民法典》的核心内容和规则内涵,并带头遵守好《民法典》,督促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依法行政、法检“两院”公正司法,着力推动形成公平规范、诚信守序的社会环境、营商环境。
根据地方组织法和遂宁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免职案。
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以及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市人大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撤销大英县设立遂宁市大英区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议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四川省禁毒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条例》贯彻落实力度,健全禁毒联动工作机制,完善拒毒反毒工作体系,着力在宣传教育、戒治服务、易制毒化学品管控等方面下功夫,提升全社会禁毒能力;着力在禁制、禁贩、禁种、禁运等方面下功夫,加大打击力度,切实从源头切断毒品流通供给。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成斌,副主任李孝富、施瑞昶、付勇,秘书长张向福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雷刚,市纪委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1名省人大代表,4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2名公民旁听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