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审计局关于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粮油总公司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粮食购销领域经营管理情况审计的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及2021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内江市市中区审计局对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粮油总公司(以下简称:区粮油总公司)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粮食购销领域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意见
区粮油总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11日,2003年经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政府批准,由原内江市市中区粮油总公司、内江市白马镇粮油食品站、内江市史家粮油食品站、内江市市中区凌家粮油食品站等4户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制重组成立,是内江市市中区唯一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要从事区级储备粮油的经营管理,执行国家粮棉油购销调存等业务,并获国家临时储存和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兼营批发、零售果品、土产品、百货、其他日用品和出租房屋等商业业务。截止2021年10月,公司共管理1个储备库(白马镇储备库)、6个粮管所(凌家粮管所、白马粮管所、史家粮管所、张家粮管所、龚家粮管所、沱江粮管所),管理粮仓87个,油罐4个,总仓容46137吨。
2018至2021年10月,区粮油总公司粮油储备销售业务收入2243.03万元,销售业务支出2531.09万元,2021年1至10月销售业务利润-13.32万元;销售毛利率-2.6%。储备品种主要为小麦及稻谷,粮食储备规模12360吨,其中:稻谷2500吨,小麦8500吨,小包装菜籽油80吨,小包装大米800吨,散装菜籽油380吨,菜籽油100吨。实际粮食库存6799.35吨。
审计结果表明,区粮油总公司在粮食经营管理方面,建立了涉及储备粮油安全的27项内控制度。在增强企业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大了粮食购销数量储备管理,确保应急保供。二是加大了储粮基础设施的升级改造。
二、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及执行情况。
一是政策性粮食挂账未按规定完成剥离。二是粮食安全管理机制待规范。
(二)粮食收储情况。
一是未按三家单位共同核定采购价的规定购入粮食。二是粮食收购储备任务完成进度滞后。三是向未取得粮食收购许可备案的供应商采购大米。
(三)粮食保管情况。
一是超期稻谷代储服务交易不合规。二是未按合同约定收回小包装大米。三是“升溢粮”未按规定登记入账。四是未及时申请拨补区级储备粮油补贴。五是区级储备稻谷账实不符。六是虚开小包装大米商品移库单。七是粮食储存管理不到位。
(四)粮食轮换情况。
一是计划未下达提前实施粮食轮换。二是粮食轮换未按规定进行竞标人资格预审。三是粮食竞价销售未按规定挂网交易。
(五)粮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一是“智能粮库”数据采集和应用水平低。二是动态汽车衡(地磅秤)未按规定期限申请质检。三是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四是未通过集体决策实施部分粮库维修。五是粮库房屋租赁管理不规范。六是粮库维修工程未按规定结算。七是未及时清退施工单位工程质量保证金。八是粮库消防安全存在隐患。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内江市市中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整改函,要求区粮油总公司及时整改。
具体整改结果由区粮油总公司向社会公告。
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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