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县全面铺开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无缝对接
为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和法律文书实现“无缝对接”,义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审判良性互动等工作机制,并着重在审前调查、工作衔接、日常管理三个方面下功夫,实现社区矫正“无缝对接”。
一是建立审前调查机制,实现审前无缝对接。对可能适用非监禁刑或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被告人,由各审判机关在审前委托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对其能否适用监外刑罚予以调查评估。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责成专人对被告人的家庭情况、个性特点、一贯表现、犯罪诱因等进行全面了解,同时征求所在村(社区)委会、学校的意见,形成综合评估意见书,再由司法局审前调查评估委员会签署意见,提交法院,由法院最后做出判决。截至目前,义县人民法院对社区矫正管理局提供的审前调查评估采信率为100%。
二是建立工作衔接机制,实现审执无缝对接。为了避免出现法院判决之后,社区矫正对象不来报到而导致脱管、漏管的现象,义县社区矫正管理局主动与义县人民法院进行沟通,由县法院负责联系义县人民法院审判的社区服刑人员,社区矫正管理局联系外地判决的社区服刑人员,统一时间到法院所到。义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到法院的审判厅内直接进行接收,由县法院工作人员当场交付给社区矫正管理局各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律文书,实现了见人建档,从而避免了社区服刑人员拿着法律文书而不到社区矫正管理局报到的现象。对于未按时报到的社区服刑人员,由法院负责联系查找,联系上以后再通知社区矫正管理局到法院进行统一接收。接收时,由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刘莹对所有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训诫谈话:一是告知各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必须遵守的各项规定,如每周四社区矫正日要按时报到、按时参加集体教育和公益劳动、按时上交书面汇报材料、服从司法所管理等;二是对社区服刑人员容易忽视的六种罪刑加以提醒,敲响社区服刑人员心中的警钟,达到震慑的目的。
三是建立日常管理机制,实现局所无缝对接。法院判决后,社区服刑人员到司法所报到时,由社区矫正助理员对其再次进行入矫教育。在日常管理中,社区矫正助理员按照规定在定位手机使用、按时报到、按时上交书面汇报材料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并在每周四社区矫正日进行集体教育和公益劳动、确保社区服刑人员能服从管理,顺利解除矫正。
义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创新的社区矫正工作衔接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司法行政系统在社区矫正中的主力军作用,实现社区矫正的科学化、人性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