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7日培训类补贴初审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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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7日发表
根据《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促进就业创业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珠人社〔2017〕292号(2017年修订版)的有关规定,对各单位申请的培训类补贴,在初步审核之后、正式审批之前,应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经初步审核,拟办理下列单位培训类补贴。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各单位对申请补贴情况有异议的,请向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反映。
电话:0756-2128668
***:2019年第十二批职业技能精准培训工作经费初审情况明细表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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