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服务促和谐
“工伤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不承担的部分是我们企业承担还是工人个人承担?”面对新东北电气集团管理人员提出的问题,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张序认真地解答:“按照法律法规,符合工伤保险目录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目录以外的比如自费药、材料费等一般由单位支付。而这部分也要看是不是符合正常治疗标准。比如安装义肢,如果个人要求安装进口的,那个人要承担进口义肢和国产义肢间的差价部分。”近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主动***,为新东北电气管理人员讲解劳动法律法规及如何处理相关劳动争议问题。
年初以来,该院积极开展“***服务、促进民生、构建和谐”活动,进一步强化优质服务的理念,以“柔性服务”的方式在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方面出实招、见实效,赢得企业和职工好评。据统计,年初至今,我区劳动争议比去年同期减少了近10%。
工作中,他们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调处并重的原则,即一方面顺应企业需求,下移服务重心,帮助企业解决涉及劳动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实际困难;对反映的问题和掌握的信息,事前介入,提前沟通,以仲裁员的下访,减少劳动者的上访,使劳动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营造和谐稳定的氛围和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
一方面抓宣传培训。该院加大在企业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力度,并组织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形成由上至下的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培训中,该院还注重针对劳动关系运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普法宣传和实务操作培训;同时,该院还注重抓教育整改。针对劳动仲裁案件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采用制作仲裁建议书等形式,将仲裁裁决书与仲裁建议书同时制作、同时送达,指出问题、提出建议、落实整改,教育引导用人单位自觉纠正劳动用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达到审理一案、规范一企、教育一片的效果。
在深入企业过程中,该局坚持宣传、解答劳动法律法规的同时,注重促进企业规范管理,提升企业规范用工的自觉性。他们先后到辽宁奥镁等多家企业以劳动合同订立、劳动纪律规范、劳动关系调整为重点,引导企业在劳动管理上自我调整、自我规范、自我提高,转变企业用工管理思维和方式。通过劳动合同鉴证,帮助企业制定或完善合同管理、工资分配、解除劳动关系等劳动规章制度,从源头上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努力降低劳动纠纷发生概率。
该局积极把握劳动争议焦点,提高主动送法***的针对性。针对传统服务性行业劳动争议居高不下并引发集体争议激增的实际,他们分别组织企业管理者开展专题法律宣传讲座,着重围绕外来务工人员参与社会保障、劳务派遣用工管理、集体协商签订劳动合同,以及餐饮物流行业经常遇到的综合计时、超时加班、女职工基本权益等企业关注、职工关心的劳动争议焦点,根据其行业特点进行法条释疑和案例剖析。
“通过送法***、公布咨询热线等方式,提高了企业职工对劳动法律法规的准确理解。”该院负责人介绍,送服务***举措提高企业依法管理和科学管理水平,避免了职工误解误读,有效减少了因此引发的劳动纠纷。
***: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