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金融业实现新发展
近年来,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金融形势,全市金融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强金融创新,完善金融体系,加大金融投入,全市金融业实现新的发展提升,为完成“十三五”金融工作目标,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截至2017年,我市银行机构总资产达3458.6亿元,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为2565.2亿元,同比增长15%,贷款余额为1367.3亿元,同比增长15.7%。我市先后引进和成立了广发银行、盛京银行等金融机构31家,全市现有持牌经营金融机构111家,基本形成了较完整的金融产业体系,金融服务的广度深度持续拓展。2017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实现***.4亿元,同比增长12.8%,占地区生产总值的8.4%,金融业全口径纳税额达12.6亿元,占全市税收的8.2%。保险业保费收入年均增长28.8%,保险深度达9.6%,保险密度为2757元/人。
围绕“四个辽阳”建设目标,我市综合运用银行贷款、PPP融资、债券等方式,有力助推芳烃及精细化工、铝合金精深加工“两个千亿元”产业基地、重点产业集群和棚户区改造等重大项目建设。2017年,我市再贷款、再贴现资金达44.1亿元,增长***.6%,居全省第一。5年来,全市贷款余额累计增加603亿元,科隆精化在创业板成功上市,辽联电商等5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与中核建设、泛华集团积极共建产业基金。目前,全市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直接融资累计已达260.8亿元。
我市优化整合资源,组建了辽东农商银行、辽阳农商银行、灯塔农商银行,成为全省第二个完成全域农信社改制的城市,得到了省政府充分肯定。我市农商行的资产总额、利润水平、业务增速均居全省前列。2017年,我市发放抵押贷款141笔1.6亿元,为有效拓宽“三农”融资抵押渠道、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能力进行了有益尝试。辽阳银行进一步优化股本结构,推进了混合所有制改革,三家村镇银行持续稳健发展。2017年,全市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贷款余额占全市53.9%,新增贷款165.9亿元,占全市新增贷款89.2%,存、贷款市场份额分别占67.9%、53.9%。
我市不断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支持力度,初步形成以“融资担保、转贷周转金、工业助保贷、农业种粮乐、科技风险补偿金”为主的“五位一体”普惠金融服务体系。2017年,全市银行机构向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730亿元,同比增长22.3%,申贷获得率93.6%;涉农贷款余额379亿元,同比增长14.2%;担保机构在保余额12亿元,当年新增担保额4.1亿元;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17.9亿元,当年累计投放贷款7亿元,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占比达41.2%。
我市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快辽阳市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辽阳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辽阳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支持金融发展政策。我市还持续开展融资环境专项整治,多家银行开通小微企业贷款“绿色通道”,推出贷款办理“一站式”限时服务,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提高业务效率。我市落实对困难企业差别化优惠利率定价政策,仅农商行及村镇银行2017年就为企业节省财务费用4500万元。
我市不断加强金融领域信用建设,同时,加大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打击恶意逃废债和处置非法集资等工作力度,强化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抓好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我市还积极帮助银行盘活闲置的抵押抵债资产,化解不良贷款,与金融机构合力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坚决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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