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市示范高中定向生资格认定有变
记者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获悉,今年我市示范高中定向生资格认定标准有所变化,具体为: 1.考生必须具有本学区户口,到初中毕业时迁入时间由去年的2年达到3年(截止日期为8月31日)。 2.考生必须在本学区内市级居住,到初中毕业时居住时间达到3年(截止日期为8月31日)。其中,对于有房户,房证和户口必须都在本学区内且达到3年(8月31日前迁入);对于无房户(必须学区外无房),户口必须在本学区,必须在本学区内租房或借房,时间必须达到3年(8月31日前入住)。 3.考生必须在学区内就读,时间要满3年(8月31日前入学)。 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上三条标准,才具有定向资格。 以下特殊情况除外:1.入学时为本学区,2年内因家庭住址搬迁,迁入新的本学区就读,连续计算满3年者,享受毕业学校定向待遇;入学时为本学区,三年级时,家庭住址搬迁,该生不可转学,仍在原学区学校就读到毕业享受定向待遇,三年级转入者不享受定向待遇。2.具有两处以上住宅(不同学区),在户口与房证合一处实际居住3年者,享受定向待遇。3.初中教师子女,在其父母工作学校就读到毕业,满3年者,享受毕业学校定向生待遇和定向指标;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工作的博士和教授(正高级职称)的子女,驻阜部队现任副团实职以上军官的子女,于学区外学校就读到毕业,满3年者,享受定向待遇,在就读学校定向最低分数线(指该考生填报的某所示范高中在该校录取的最后一名定向生的分数)上录取,其指标由市教育局统筹划拨到校。 4.市实验中学学区认定,按阜新市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