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主持听证化解矛盾
恩施晚报讯(通讯员杨俊 吕金璐)“感谢检察机关!我一定汲取教训,反思错误。”5月12日,在利川市人民检察院举行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拟相对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上,被不起诉人杨某某说。
今年1月,杨某某与被害人杨某甲在饮酒后扳手劲助兴,杨某甲不服输便邀约杨某某散打,进而发展至斗殴,造成双方受伤。经鉴定,杨某甲所受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杨某某所受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
作为案件承办人,利川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晓为经审查后发现,案件当事人双方是亲戚关系,杨某某主观恶性小,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双方有和解空间。于是,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并联合办案民警一起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和耐心的释法说理。
功夫不负有心人,双方于3月17日达成刑事和解,杨某某赔偿杨某甲相关损失3万余元,并取得杨某甲的谅解。杨某某还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为促进案件办理,进一步化解矛盾,利川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作为听证员参加,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听证会上,周晓为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事实、证据及拟作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听证员经评议,一致认为承办人意见合情、合理、合法,同意检察机关对该案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检察长带头办理案件并主持公开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让司法温度在每一个案件中传递,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参加此次听证会的政协委员刘海燕说。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推进公开听证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有效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切实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提升案件办理效果,不断传递“检察温度”。
责任编辑:杨成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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