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发布电蚊香器具质量抽检情况
今年暑季,市工商局集中组织力量对徐汇区、浦东新区、嘉定区等区域16家经销企业销售的70个批次电蚊香器、电子灭蚊器、充电电蚊拍等进行了市场检查和质量抽检,经检测,有10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14.3%,其中,抽检充电电蚊拍27个批次,有9个批次不合格;抽检电子灭蚊器21个批次,有1个批次不合格,抽检电蚊香器22个批次,没有不合格。电蚊香器具主要不合格项目是对触及带电部件的保护、输入功率和电流、标志和说明。
一是对触及带电部件的保护不合格,有7个批次,均为电蚊拍。抽检发现,不合格商品的结构和外壳没有对意外触及带电部件有足够防护,或者,可以触及到由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与带电部件隔开的部件。消费者使用这样的电蚊拍容易造成触电事故,不能保证使用安全。
二是输入功率和电流不合格,有3个批次。抽检发现,上海华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3个批次分别标称由潮安县磷溪镇兴达电器厂生产的“益日”牌多功能电蚊拍(生产日期或批号:2015.5)、汕头市烽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烽明”牌多功能电蚊拍(生产日期或批号:2015.6)、广东潮州潮格电器厂生产的“潮格”牌多功能电蚊拍(生产日期或批号:2015),输入功率和电流均无额定值,直接影响消费者的使用安全。
三是标志和说明不规范,有9个批次。抽检发现,不合格商品说明书上没有“要远离儿童”、“不能用于可能存在易燃气体或易爆粉尘的地方”等警告语,有的电子灭蚊器上没有高压警告语或标志,甚至,有3个批次电蚊拍没有铭牌。标志和说明不规范,消费者使用后一旦误操作容易引发危险事故。
根据本次抽检结果,工商部门已责令相关经营者立即下架并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并依法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立案调查。同时,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电蚊香器具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选购电热蚊香时,塑料件不应有明显缺陷及翘曲变形、裂纹、划痕、毛刺,电加热器各零部件组装应配合牢固,紧固件不松动,金属部件没有锈斑。蚊香片应完整无缺损、霉变,表面应无明显色差,使用时气味应芳香适宜,无刺激感,无灰渣,无明火。液体蚊香的药液应无分层、结晶、沉淀,使用时应无明显烟雾及刺激性气味。
二、选购电子灭蚊器、电蚊拍时,要通电检查诱蚊紫外线光管,查看光管发光是否正常不闪烁,用带绝缘的螺丝刀将高压电网短路,应有“噼啪”声。另外,通电后,使用者的手指不要触碰到器具内的高压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