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江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诊所)协议管理择优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社会医疗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提升医疗保险服务水平,现就我市范围内社会医疗机构2017年度医保定点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根据《江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澄人社规发〔2016〕2号)的规定,江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社保中心)及相关部门组成工作小组,开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申报、审核、勘查、评估等工作。
为了确保本次工作的公开、透明,注册地在江阴市行政区域内、愿意为参保职工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社会诊所,符合江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诊所) 协议管理择优评估条件(***1),可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定点申请,并如实填写《江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定点申请承诺书》(***2),并按申请书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受理时间:
2017年12月11日-2017年12月18日,工作日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过期视作自动放弃。
受理地点:
江阴市政务服务中心(长江路188号)三楼人社局C09、C10窗口。
咨询电话:0510-86824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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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度江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诊所)协议管理择优评估条件(定稿).docx
***2:江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定点申请承诺书.doc
***3: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名册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