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县第二批经适房申请标准再度放宽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县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本县第二批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工作正在准备中,预计年内将完成审核以及摇号排序工作。本县第二批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准入标准将再度放宽,户口、收入和财产、年龄门槛都有所降低。
新的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规定如下:
1、户口年限 申请家庭成员应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原标准7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原标准5年)。
2、收入和财产限额 对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收入和财产限额的上浮系数调整为20%(原标准10%),即满足2人及以下家庭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限额为7.2万元,月均6000元(原标准6万元,月均5000元),人均财产限额为18万元(原标准15万元)。
3、单身人士年龄 单身人士单独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男性需年满30周岁、女性需年满28周岁(原标准为无论男女,均需年满30周岁)。
据县住房保障中心负责人介绍,此次准入政策的放宽将大大增加本县经适房受益家庭数量,也能提高经适房的成功购买比例,本县住房困难的大龄结婚家庭、青年职工以及引进人才等群体将成为主要受益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