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经委关于开展成品油流通经营企业
关于开展成品油流通经营企业
安全生产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成品油经营企业:
为了进一步督促成品油流通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成品油流通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沪经信运[2018]628号),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组织开展全区石油流通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对象
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对获得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格的成品油流通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专项检查(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自营或控股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除外)。
二、检查方式及内容
(一)企业自查(10月19日前完成)
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一是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自查企业主要负
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 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二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自查主要负 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 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三是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自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 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散装汽柴油销售管控情况, 包括查验登记记录和监控设施有效性等。
四是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自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制度建设,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
五是应急管理情况。重点自查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编 制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六是加油站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情况。正在进行防渗改造等现场施工的加油站,要重点自查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 制度执行、施工队伍管理和设备设施安全等情况。
(二)区经委进行检查(10月30日前完成)
区经委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 情况;成品油经营所需各类证(件)完备情况;安全、消防、 环保、应急、培训管理等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重点督促检查 2017年以来安全生产管理专项检查及相关部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三)市经济信息化委开展督促检查
在企业自查和区经委检查的基础上, 市经济信息化委将组织行业专家对部分成品油经营企业开展督促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成品油流通经营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配合区经委和各安全监管部门抓好加油站、油库等重要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抓好整改
对近年来成品油流通经营安全管理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对重点问题进行回头看;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责令限期内整改。
(三)及时反馈
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按照通知要求开展检查,并于10月23日前将自查及整改工作情况书面报送区经委经济运行科。
联系人: 周 益 37737315
张 振 37737312
邮 箱:475802237@QQ.com
松江区经济委员会
2018年10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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